而这种绝对追求是需要“理”的主要支撑,也就是说在客观世界与主观意识之间的内心矛盾中所掘发出的深度,往往被“理”的原则淹没,可以想象由人的灵魂深处指向宇宙意识而迸发的感情必然表现为主观意识,是发自内心深处对生命的一种感悟,而这种感悟就需要以“诚”的心灵状态对待。大乐才会产生大美,大美是与世俗美有区别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德将为汝美”(《道德经》)。德又是通过化育来实现,化的至极理想便是“理于己一”,这里的尺度便是“理”。由此而分析作用之对象,即物之可分析而灿然有系统者,亦皆谓之理。建博在理的实践上应该是做到了这一点。《虎丘写生》脱开了前人影迹,以独特的视角来化“理”,以“诚”的心灵状态来表现。使得画面既有中国传统之共性,又发挥出了独特的个性。而《细泉高引》则在“应会感神,神超理得”的这个方面实现了对“神”与“理”的感悟,也可以说“造理入妙”。此幅作品的“意”的表达直接体现出作者的一种主观心智的意向性,又是一种准超验的客观境界(象、境)的叠合,所以它的重要性在于:“意”是感性个体通达绝对的道性的途径,是个体有限性进入超个体的无限性的津梁。我们在画面中不仅体会到中国画的笔墨与章法的意匠营造的巧妙,关键是通过此幅作品中所表达的“悟”的禅机来体会中国艺术除了是把握被表现对象由外而内的一种单方面精神要求以外,更重要的是强调建立在中国传统哲学基础上的一种内在主观精神体验。即人的心灵及修养与世界万象浑然一体而到达“真”的境界。在求“真”的过程中,有意识性的笔墨表现得到淋漓体现。我想这也许就是建博对于中国画的一贯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