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 珐琅彩牡丹纹碗 (碗底图)
清乾隆 料胎画珐琅酒杯(一对) 高4.5厘米
因此,在清至民国间,一些原在御窑的技艺出众工匠多逃避御窑的缧役,更愿意自己经营以求自由自在,不愿过点卯上班的生活。同时,他们在御窑工作的一些画本、 样器、技艺,既使不偷回家也烂熟于心,经他们手制的珐琅彩及洋彩不计其数,尤其是在清雍正以后,珐琅彩的制作在清宫珐琅渐沦为客串,而在景德镇生产成为主 流,到乾隆朝之后,珐琅彩的制作基本上为景德镇为主,因此,珐琅彩的制作及技艺在景德镇高级民窑中已不是秘密,在后朝仿前朝的一些稀世珍品也算不上犯法, 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悄悄地把活干了。
笔者认为:珐琅彩的技术在乾隆时就有可能以“古月轩瓷”为名作为民间珐琅彩而流传,以迎合除皇帝之外高官大臣权贵阶层对于珐琅彩瓷的需求。应该说,这个阶层 对高级彩瓷的需求极大,其数量、界面远远大于皇帝的需求,而为他们生产的珐琅彩瓷又不能与宫廷珐琅完全一致,因此,在这时出现一批类似民国施德之所藏的一 批“古月轩”瓷,其迎合的市场就是清代庞大的官僚、贵族权贵阶层,这批瓷器制作精美、器型渐渐复杂精巧,有复杂的动物雕塑造型,也有镶器造型,因为是后代 仿制,有的加“乾隆御制”、“乾隆通宝”之款,极尽撼动之能事。其艺术风格繁缛精巧,穿金戴银,多用描金工艺,后期体型渐趋硕大、厚重,俨然大清帝国正典 风尚。此类东西宫廷少有,多贵族豪富,特别是大商人喜欢订制。景德镇陶瓷专家罗学正先生把此类器称之为“重工粉彩”,笔者也在山西、河南、北京一些收藏家 手上看过此类东西。
清末至民国:仿制的 “黄金时代”
据《景德镇市志略》和《景德镇陶瓷史稿》记载,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江西巡抚柯逢时向清廷上奏开办景德镇瓷业公司,建议“官方筹银10万两,余由该 道自行集股”。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两江总督端方奏改商办:“江西景德镇瓷业公司,原拟官商合办,至今未有切实办法,该公司不如改归商办较有把 握。”宣统元年(1909年),江西景德镇瓷业公司经核准立案。宣统二年(1910年),江西瓷业公司在景德镇正式成立,性质依然定为官商合办。除张季 直、袁秋航、瑞华君等社会名流私人集资认股外,官方由河北、湖北、江苏、安徽、江西五省协筹,总投资20余万元,并把清御窑厂划归瓷业公司,聘请祁门贡生 康特璋主持公司业务。作为取代原御窑厂的新式窑业,江西瓷业公司在清末是陶瓷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为古老的陶瓷界吹进了一股新鲜的空气,带来了新的生机和 活力,留下了许多可圈可点的创新之处。比如在体制、制胎釉技术、艺术颜料、款式、品种多有进步,是自清中期以后中国陶瓷艺术又一次稍有振兴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