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查获的金色铜制佛雕 王华材摄
由于这些物品疑似文物,关员将物品暂扣,并移交广东文物鉴定站鉴定。3月7日,经鉴定,这4件物品分别为“铜鎏金释迦摩尼佛像”、“铜鎏金大威德金刚像”、“铜鎏金文殊菩萨像”、“铜鎏金莲花生像”,均为15世纪—17世纪的文物。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据介绍,近年来境内外各类拍卖活动日益频繁,其中部分拍卖品为文物。我国对文物出境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对于文物进境,则适用个人物品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因此,如果携带文物进境,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按照货物进口办理相关的报关手续。像本案这种境外拍卖拍得的物品,还应提供原始交易凭证、发票、交易记录等,在入境时主动向海关出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蒋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