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5民国21年云南半开银币(正)
图6民国21年云南半开银币(背)
1948年国民政府币制崩溃,法币、金圆券和银元券相继狂贬,通货恶性膨胀,云南人民自发地开始使用半开银币作计价标准。云南省政府于1949年3月4日宣布准许滇铸半开银币在全省境内自由流通,库存半开也重新投放市场使用。4月1日,明确实行地方币制改革,规定半开银币为本省本位币,以滇铸二角、一角银币作为半开的辅币同时流通使用。半开银币再度成为云南地方的本位货币,所有一切公私收支都以半开为主。5月20日,成立了云南银币铸造所,鼓铸银币,以解决市面半开银币不足、银根吃紧的困难。截至1950年1月15日,计铸出半开银币2113700枚。当时云南省银行还发行了以半开银币为本位的定额本票,与半开银币等价流通。云南重新确立起独立的以半开银币为本位的地方币制体系,对于抵制恶性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安定人心、恢复和发展生产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也为云南的和平解放创造了条件。
云南和平解放后,半开银币仍继续流通使用了一段时间。鉴于边疆民族地区情况特殊,人民政府还利用当时库存白银,铸造了最后一批半开银币。195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成立,接管了云南银币铸造所和云南省银行,规定在1950年4月15日前按每半开本票一元兑换人民币六千元(指第一版人民币)的比率将前云南省银行所发行的半开银币本票全部收回,有步骤地以人民币统一了云南市场,从而结束了半开银币长达半个世纪的流通历史,揭开了云南金融史的新篇章。
(文章来源:收藏快报 福建福州 叶真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