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俗禁忌的内容洋洋大观,在大力复兴中国文化的今天,以人体工程学对民俗的研究,我个人认为,禁忌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文化现象。既是“神圣的”或者“不洁的”、“危险的”一类事物,又是言行上被“禁止”或者心理上被“抑制”的一类行为控制模式。
中国历史上究竟有过多少禁忌,可以断言,没有人可以说清楚。但能说清楚的是,在人类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中,你找不出一个没有禁忌的领域。人体禁忌,性别禁忌,婚姻禁忌,房事禁忌,生养禁忌,服饰禁忌,饮食禁忌,祭祀禁忌,居住禁忌,行旅禁忌,语言禁忌,社交禁忌,行业禁忌,游艺禁忌,丧葬禁忌,宗教禁忌,鬼魅禁忌。按照其性质的归类,大体由来有四个方面,即对神灵的崇拜和畏惧,对欲望的克制和限定,对仪式的恪守和服从,对教训的总结和记取。禁忌一部分是建立在常识和唯物层面,另一部分是宗教和信仰的延伸。
实际上,禁忌的原始功能,是出于对人类自身的某种保护——抵御、规避和防范来自有形和无形的危险。但历史发展的结果,却是各种合理与不合理的禁忌,重重叠加在时间的年轮中,呈现在我们面前已经是一片迷茫。如果要破解中国民俗禁忌的核心,无非是支撑着禁忌的三大作用,即预知、制约和禳解。
禁忌属于民俗习惯范畴,并非是某一人发明的,而是建立在一个区域人民共同信仰基础上,是一个社群内共同的文化现象。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大西南发生春旱,人畜饮水都困难。可西盟永广寨的佤族头人却认为是寨子里有人乱伦——违犯了性禁忌,冲撞了天神,老天才以大旱示惩。于是,头人敲响木鼓,众人手持火把和长刀,在寨子里边跑边乱砍牲畜……成为当时一桩极有影响的社会新闻。
以日常餐饮上看,直到今天很多禁忌都是一个家庭规矩的体现,宴席上,一定是主为先,客为后,也是说主人未动筷子之前,忌讳客人先开吃的,这就是“主不动,客不食”。忌在餐桌上先于长辈或老年人盛饭。说到吃饭用筷,更是忌讳一大堆:如在就餐时将筷子长短不齐的放在桌子上,这如同死人的棺材,叫“三长两短”;拿筷子的手势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却将食指伸出,视为无耻的骂大街,叫“仙人指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嘬,并不时的发出声响是下贱的吃相,叫“品箸留声”;用筷子敲击饭碗,如同乞丐要饭, 是为人不齿的“击盏敲盅”;用筷子在菜盘翻寻,是缺乏教养的“执箸巡城”;用筷子在菜盘里不停的扒拉,就像盗墓刨坟 “迷箸刨坟”;将筷子颠倒使用,这是让人看不起的“颠倒乾坤”;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无异是被视同于给死人上香一样“当堂上香”,这还没完,要将筷子的禁忌说清楚,恐怕要有百十条之多。
以人体工程学的研究,名目繁多的禁忌可分为三大内容和功用,即预知、制约和禳解。预知功能体现得最为充分就是各种名目的占卜,几乎都能告诉你将要做的事情该怎样做,或者该防范什么。
违犯禁忌的制约手段往往十分严厉,比如西南许多少数民族对待偷窃后的撒谎,有一种下油锅捞东西的惩治手段,就是让几个嫌疑人在热油锅里捞钱币,没有烫伤者被排除嫌疑,而烫伤者是神的惩戒。更为严厉的则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禳解是违反禁忌后,除了惩治之外的化解灾难的方法。民间常用的有惑神法、惩神法、克破法、灾移法和修身法。
禁忌在原始时期就已经产生,并在漫长的中国文明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文化知识、思想意识的昌明,禁忌的形态和内涵也随之而更替和变化,其中会不断淘汰一些不符合时代的内容,但又出现了新的禁忌范围,直到今天,它一直在民间广泛流行。禁忌已经不是一个单一的民俗事项,它存在于人们生活和各种民俗活动之中,虽有以消极回避的方式在各方面实行自我抑制的特性,但它却是整个民俗的有机的组成部分,栩栩如生而维护了人们避祸祈福的愿望。
李建军写于中国人体工程学研究院
2016年5月24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