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缴获的潜水服、金属探测仪等作案工具
追赃
四天飞越四省,追回金锭等物
2015年8月初,专案组侦查发现,北京文物商人倪某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银遗址”内的被盗文物,将其网上通缉后不久,警方获得消息,其在格尔木检查站被抓获。
由于格尔木检查站归属于西藏那曲地区管辖。刘刚一行4人,立即乘飞机赶往拉萨。第二天,立即驱车前往那曲,准备移交嫌犯。
但在前往那曲途中,刘刚被告知,格尔木警方车辆在途中坏了,只能返回格尔木。刘刚一行立即赶回拉萨,乘火车前往格尔木。
“去之前,查了拉萨的天气,非常热,所以都穿得少,只带了外套,有个同事还穿的凉鞋。”没有买到火车票,4个人站着从拉萨前往格尔木。“天气越来越暗,离格尔木越来越近,气温也越来越低。”刘刚笑了起来,“特别是穿凉鞋的兄弟,一路都在跳。”
第三天早晨,到达格尔木,总算顺利完成交接。当晚,一行人飞往西安,次日早上,又从西安飞回成都。
四天跨四省,从倪某身上,警方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3件,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花鸟、龙纹金腰牌2个(二级文物)。
施压
买家迫于压力,交出虎钮金印
经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摸排到,汪某团伙曾盗挖到张献忠1枚金印,并以800万元的价格,将该枚金印卖给了一袁姓文物商人。后袁姓商人,又将其打包,和一些金封册、银锭一起,以13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西北某省商人范某,范系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5年10月,刘刚所在专案组,第一次进入西北,与范某进行了正面接触。“接触了十余天,他承认与成都某商人有过文物交易,但否认与其有过金老虎印、金银册等涉及彭山文物的交易。”
追赃工作陷入了僵局。由于没有直接证据,加上范某在当地有一定名望,专案组没有轻举妄动。而是悄悄回到彭山,一边继续搜集证人证言,一边向公安部汇报,确保金印不被转移。
之后,刘刚等人再入西北。但范某依然拒不交待,对金印一事始终否认。“当时各方证据,都指向他藏有金印,但他始终不配合,我们只好回川,给他时间考虑。”
回到眉山,专案组成员,将案情逐级汇报。专案组副组长、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林决定带队,三入西北。“范某拒不见面,从多个渠道我们了解到,他心存侥幸,想拖下去。”
专案组成员相继和当地公安、范某家属等人沟通,并放出狠话:“不管花多长时间,不管范某是什么人,金印都必须拿回来!”
2016年4月,范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专案组,表示愿意上缴文物。4月21日,专案组“四进四出西北”,成功从范某处收缴文物102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4 件(其中“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为国宝级)、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0件。长达一年之久的漫漫追赃之路,至此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民警讲述
“仍有部分嫌疑人,狡辩是江边捡拾”
但在罗阳看来,工作可能还没有结束。“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都不配合,要么缄口不言,要么不断讲故事骗警察。很多人,都自称是到江边捡拾,没有盗掘。”罗阳说,“虽然经过教育,有些人主动认罪服法,争取从轻处理。但直到今天,依然有犯罪嫌疑人‘零口供’。”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水下考古中心主任刘志岩说,在不同地方发现文物,其历史意义是不一样的,能提供的历史信息也是不一样的。由于盗掘分子的野蛮操作,无可避免 地会对文物本体造成伤害。盗掘分子只会挑选一些他认为经济价值比较高的文物,而对一些他们认为经济价值不高或没有经济价值的文物,他们就会随意丢弃,或者 是进行一种蓄意的破坏。盗掘分子把文物带离了其原生的环境,这些文物承载的一些历史信息也随之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