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本案一审庭审结束,季承在法院外接受采访。上官云 摄
季承曾对记者解释,那份协议中捐赠标的物不明,而且没有析产,其中50%应该是自己母亲的;另外,649件字画、文物中的32类72件文物,有明确协议是放在北大图书馆保管的。所以,季承认为,自己要求649件字画、文物全部归还是合理合法的。
对于季承的起诉,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2016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季承败诉。2017年3月6日,本案二审开庭。据媒体报道,由于涉及北大一方需提供的关键证据,本案被申请延期审理,于3月27日再次开庭。但这次开庭也没有宣判,而是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