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恒,河北人,1966年随着“文革”的开始,主要从事书画的学习和创作活动,并在电影队担任专职美工。1972年入伍,曽任宣传文化干事、研究员等职。
1988-1991年,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文艺美学研究生,获硕士学位。2002-2006年,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在欧阳中石先生亲自指导下,攻读书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获博士学位,为全军首位该专业博士。 毕业后继续追随先生对书法文化作深入研究。
十八大后,书法作品曾作为礼物赠与外国政要名人。
现为北京博士书画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友好艺术交流院研究员。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中国书画院书法院副院长。中国书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