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 148×81cm
当我们在讨论构成艺术品审美价值主要内容的艺术家心理因素时,不能忽视艺术家在对待外界事物时所持有的超验性心理。超验性心理使艺术活动成为将有机外物演变成艺术品的“无机形式”。如几何体、平面、线条、色块等。这样的“无机形式”显示的是无条件和必然性。它具备永恒的价值。“万物无常”“诸法空相”。人是万物中之一物。因此,“人”与“物”本性无异。“因缘而生”、“因缘而灭”、“缘聚则合”、“缘散则离”、“缘起性空”是万物生成、运行、消亡的宇宙运行根本大法。在这里,“天人合一”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在超验性艺术活动中,艺术家的“心”进入了清净广阔的境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类的“心”被无穷尽的杂念和欲望包裹着,把原本的清净之“心”局限在“我”的狭隘范围内,不顾一切地以人类自身利益为本,对大自然进行无情的、毁灭性的掠夺。不去与自然和谐共存,而是“与天斗其乐无穷”。这就至使“心”的另一个层面——“心”的纯净、无垠的本性无法展现。超验性艺术家摆脱对外物的“执着”和“攀缘”的心理因素基于摆脱杂念和欲望给“心”带来的烦恼。这是现代艺术兴起的心理基础。平时,我们习惯于用现实主义艺术和自然主义艺术审美价值观去评判其他艺术品。可是当我们面对现代艺术时,无可避免地会处于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这是由于我们没有现代艺术家那样超验性的心理基础。我们不可能拿古希腊艺术和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审美价值去衡量其他艺术现象。更不能人为地把其他流派的艺术审美价值观统一到划一的标准上来。如果人为地在艺术发展的道路上去制造障碍,这不但是无济于事的,而且注定要失败。因为这违背了人类心理的复杂性和客观事物的多样性。任何艺术流派的艺术作品,只要是人类心灵的产物,无论其粗糙或精细,都具有审美的因素,都是有价值的,有成为艺术品的资格。所有艺术品的审美价值,只能由艺术家主体个体审美价值观来决定。与艺术审美价值观之外的其他价值观毫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