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 邓锡侯致邓汉祥
六、为保国宝安全,定僧人遵守事项之七条
那志良将大雄宝殿称作第一库,主要存放图书、档案文献和丝绸皮革衣物等。藏经楼楼下为第二库,入存瓷铜玉等重物;楼上为第三库,藏了些较轻的箱件。其他殿堂仍然照旧做佛事。出于安全的考虑,征得住持的同意,那志良会同省政府秘书处交际股实地查勘,将库房与僧人宿舍区用砖墙隔离。为了防火,1938年9月21日又以故宫博物院公函蓉字第115号致省政府,“请转饬大慈寺僧人应遵守事项”七条:
一、室内严禁吸烟;
二、晚间只限用清油灯,不准使用洋油或装设电灯;
三、室内不准设置火盆;
四、室内不准存放一切易于引火之物;
五、厨房应派人监守,晚间必须将炉火完全熄灭;
六、库房附近不准焚烧任何物品;
七、库房附近不准堆积干草及一切易于燃烧之物。
故宫职员很注意与僧人搞好关系,僧人们也认真遵守防火的七条规定,双方相处得比较融洽。住持果澈宴请客人时,每每敬请那志良作陪。
文物入存后,由省会警察局派警士守护,约半年后,改由成都警备司令部派一名排长率两个班士兵守护,故宫方面每月补贴伙食费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