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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期宫廷画家周全存世作品情况(图)

2019-01-04 10:51 文章来源:美术观察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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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卒年和籍贯

关于周全的卒年,宋后楣根据《明实录》中的记载最早指出其卒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5〕。《明宪宗实录》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七月庚子载:

命故锦衣卫带俸都指挥佥事周全侄广袭为指挥佥事。全,故司礼太监金英养子,初以军功升锦衣卫百户,以事降小旗调边卫。后屡奉内旨历升至都指挥佥事。至是全殁,广为之后,求袭职。兵部言,都指挥流官,例不当袭,自指挥而下非军功升授者亦不得袭,今广揆之例宜令补小旗。奏上,特旨授指挥佥事。〔6〕

《明宪宗实录》中的此处记载是有关周全生平情况非常重要的一条材料,不仅涉及其卒年,还涉及其家庭出身以及早期的一些情况。明代的武职分世官和流官,都指挥佥事以上为流官,指挥使以下为世官。流官不能世袭,世官如以军功获得则可以世袭。有些情况下虽非军功获得官职,甚至属于流官,经皇帝特旨允许亦能世袭官职,周全即属于这类情况。周全被允许官职世袭是在去世前一年的二月,据《明宪宗实录》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二月癸巳记载,当天由太监韦泰传奉圣旨:“都指挥佥事周全、指挥同知董永昌、指挥佥事殷顺、刘节,正千户李直、沈澄、王谦,副千户张锦、吴立宗、赵瑛、李宽、朱俊德、吴琏、罗杰、董继宗、高明俱与世袭。”〔7〕这些被宪宗准许世袭的武官都是供奉于御用监的匠官,其中多数是宫廷画家,另外也有书画装裱匠。

周全殁后,其侄周广请求袭职,主管武职袭替的兵部认为,都指挥佥事一职属于不可世袭的流官,且周全并非以军功获得官职,故表示反对,仅同意周广按例递补为没有品级的最低级军官“小旗”,不过明宪宗还是以特旨形式授予周广正四品指挥佥事一职。

周全去世的准确时间应在成化二十三年的五六月间,至多再早一两个月。虽然《明实录》记载了周全的卒年和其出身情况,但并未提及周全的生年和籍贯。如从其系太监金英养子的角度考虑,金英或许会收养同乡亲友之子为养子,但金英实际上是安南人,永乐时平交趾,张辅将一批被阉割的安南幼童送进宫中,金英应属其中之一,周全应非金英的同乡。关于周全的生年,笔者曾根据景泰七年(1456年)周全被授予百户时35岁来推算他可能生于永乐末,并将其生卒年定为:约1421年至1487年〔8〕。不过关于其籍贯和生年,现在有了更为明确可靠的材料。

今藏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明代兵部所编《武职选簿》中尚存有周全官职袭替的档案,其中记载了周全的籍贯和年龄。据《武职选簿·锦衣卫》记载:

成化十七年八月,周全,年五十六岁,遵化县人,系锦衣卫带俸指挥佥事。成化十七年八月十五日,早该司礼监太监覃昌传奉圣旨:“周全升一级,锦衣卫带俸仍旧办事。该部知道,钦此。”钦遵当注本卫带俸。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周广,遵化县人,系锦衣卫带俸都指挥佥事周全亲侄,叔原系军功升百户,为事降小旗,节次传奉钦升本卫指挥使至都指挥佥事,今病故无儿男,本人系亲侄。奉钦依:周广既不该承袭,着做指挥佥事,钦此。〔9〕

《武职选簿》是明代兵部记载全国各卫所军官官职袭替情况的登记簿,内容包括军官的籍贯、祖先获得官职的经过及战功、各代袭替官职的时间、袭替时的年龄、相关奖惩情况等等,其内容往往可与《明实录》的记载相参照,并多有补充。上述有关周全的内容可以和《明实录》的记载相互印证,并有所补充。《明实录》关于周广袭职的记载似乎表明周广虽不具备袭职的资格,但在宪宗的坚持下仍然完成了袭职,只是官职有所降低。但据《武职选簿》所载明宪宗圣旨的原文,宪宗其实是同意兵部的意见,周广不算袭职,而由宪宗另授其锦衣卫指挥佥事一职。当然,《武职选簿》记载中价值最大的部分是明确了周全的籍贯和生卒年。表明周全是明代顺天府遵化县人(今属河北),成化十七年(1481年)时56岁,故周全当生于宣德元年(1426年),成化二十三年去世时为62岁,其生卒年为:1426年至1487年。另外还可知周全是周广之叔,那么周广应是周全兄长之子。《明实录》记载周广是在当年七月庚子袭职,《武职选簿》则在九月,相差两个月,当以《明实录》记载为准,因为此年八月宪宗即已驾崩,故宪宗当在七月允许周广任锦衣卫指挥佥事,兵部在九月方才将此登记到《武职选簿》上。

责任编辑: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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