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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佑诗学五论

2019-06-12 11:29 文章来源:中工网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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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著名诗人、作家、书法家陈廷佑先生应邀出席中国荆州诗学论坛,现将他在论坛上发言的五个部分摘发,以飨读者。

陈廷佑诗学五论之一:诗词和文明

谈诗词,不能不谈文明。

由于当前各种文明已经交汇融通,不透彻了解中华文明的独特优势和灿烂成果,就不可能加以珍惜,也不可能正确得体地与其他文明交汇融通。而诗词,就是我们中华文明的原创、独创,而且独享的天下奇珍。

对一个人、一首诗而言,诗为小道;但对于民族、国家而言,诗绝不可以小道视之。设想假如没有诗词,中华文学宝库中怎么会有富丽堂皇的文采,我们中国人的思想乃至日常生活中,怎么会有令人意动神驰的趣味?

有了诗词,我们在文明的相学相融中,就有了压舱石。

陈廷佑诗学五论之二:诗词是全世界最为特殊的文学形式

诗词作为文学的一个品种,是十分特殊的。它最大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有着成熟而又规范、严谨而又活泼的独特形式。别的品种,也有其成熟而又规范的形式,但任何品种的形式,都没有诗词对于字数、句数、平仄、粘对这般严谨甚至是极其苛刻的形式要求。

诗词的形式,不是政治权威或者文学艺术权威规定的,而是经过多代骚人墨客,长时期的创作实践,发挥至情,摸索至美,呕心沥血,日臻完善,约定俗成的。因此,它有着超权威、超朝代、超历史、超宗教、超信仰的坚韧力量和时空张力。它比任何其它文学品种都更直接、更强势、更不容怀疑和挑战,不容漠视和轻忽。即使经过政治、精神、意识形态等诸多质疑、批判和挑战,诗词和它的形式依然巍峨耸立。

只有中国有连续使用了上千年的文字系统,只有中国的文字可以整齐排列,可以对仗、可以有平仄格律。只有使用这种文字系统进行诗歌创作,才能产生这样高雅严谨的文学形式。

诗词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皇冠上的明珠。是最具中国特色、中国风貌、中国气度、中国智慧、中国神韵的文学形式。使用其他文字系统的民族、人群,不懂汉字和汉语的人,他们永远不可能真的懂得中国的诗词,不可能真正欣赏诗词的美。因为诗词用汉字营造出来的整齐美、韵律美、意境美,是任何其它文字所不可能做到的。再好的翻译家,包括能同时熟练使用汉语和其它语言的诗才、怪才、通才,只要他离开汉语,使用了其它语言,翻译也好,创作也好,就再也不可能是中国的诗词了。

综上所述,诗词是上天给予中国人(包括熟练掌握汉语言文字的人)的礼物,是成为一个真正中国人的通关密钥。诗词的美,是其他文明的一般人,永远也理解不到的。因此,即使他们感觉自己的文明,自己的诗人和诗歌多么优秀,多么了不起,只要他不会使用我们的汉字系统,就没有资格和可能,来轻慢、批评、指责和否定我们的诗词。

迄今为止,中华文明在和全世界各种文明的交流融汇的全部实践都证明,中国格律诗词,在全世界独一无二,独领风骚。任何其它文明,他们的任何文学艺术理论,都不适合也没有资格评论我们的诗词。他们更没有也不可能有更好的更唯美的更艺术的什么形式,来从根本上动摇、取代、否定我们的诗词。

陈廷佑诗学五论之三:全面继承、坚定捍卫诗词形式

中华诗词,准确讲是格律诗词,它的形式已经是至善至美了,登峰造极了。因此没有必要去搞什么改革和创新了。

跟诗词最为接近、最为相似的艺术形式,就是书法。书法也是只有中国才有的艺术品种。经过甲骨、钟鼎、大篆小篆、汉隶,到了晋代二王,唐代楷书和草书,达到了至善至美,登峰造极的高度。所谓书法有法,这个法基本都是在魏晋确立,在唐代臻于完备的。此后千年,书法无论怎么流变,都坚守一点:就是必须以晋唐为师,必须“入古”。不入古就不是好书法。唐代孙过庭、宋代董其昌,元代赵孟頫,都认为“书不入晋,终堕野道”。米芾说“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到了清代的王铎,对魏晋更是尊崇,说“予书独宗羲、献。即唐宋诸家皆发源羲、献,人自不察耳”。书不入古,必成野道、为下品、是俗物,这个理念直到今日仍然是,相信未来也仍然是书法人的坚守。

诗词也一样,真正喜爱诗词的人,愿意用诗词这个形式进行创作的人,首先要全部接受和继承在唐代基本定型完备的各种格律要求,也可以叫做诗词的唐法。诗词格律是中国古典诗词形式美与内容美的高度集合。特别是它的形式,追求声韵之美与对仗之美,成为诗词格律的最基本规范要求。

格律就是中国古人对诗词之形式美的规范和法。

说它是法,无非是极言其重和不可违背。但实际上有人因为无知,或者是因为认识上的偏差,在创作时就对格律不管不顾,就完全违犯这些法,你拿他怎么办?你斥责、批评、反对、抗议?有用吗?统统没用。我们只能采取不支持、不赞成、不鼓励、不表扬。其实在生活中,恐怕连这一点也很难做到。

但再难也要这样做。在大力倡导按照格律创作诗词,全面继承诗词形式的同时,我们还有一个责任和义务,还要树立一个意识,就是要坚定地捍卫诗词形式。

为什么要捍卫?因为它时常遇到攻讦、轻忽、违犯。当前参与诗词创作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写古体诗词的人数远超写新诗的人数,诗人如鲫,诗刊如林,诗稿如山。但我们清楚知道,这里面既有合乎规范要求的合格诗词,也有大量的不合乎格律要求的诗词,即假冒伪劣诗词。

怎么捍卫?当初学者求教时给予正确引导;办刊物、做出版、当编辑的,牢牢把住格律关;善意提醒爱好诗词的行政领导、文化艺术界领导,不断加强自己的诗词修养,不要为假冒伪劣诗词开放绿灯,不要为其作序鼓励、站台喝彩;更不要自己去写假冒伪劣诗词,贻笑大方,自贬身价。对热心诗词的土豪,肯定其贡献,警惕、杜绝其以金钱打通诗词的门槛,降低诗词的标准,让诗词和诗坛蒙羞,扭曲人们对当代诗词的正面评价。

陈廷佑诗学五论之四:关于“求正容变”

“求正容变”,“求正”当然没问题。“容变”二字,一般来讲也不应该有问题。但是我观察在现实中,在不少诗词创作者、参与组织者中,对“求正”关注不够,对“容变”二字倒很喜欢,而且抓住这两个字,一方面轻视和放弃诗词的格律和规范,一方面还轻视和否定遵照格律创作诗词的作者。因此,我一直隐隐有一点担心,特别希望在宣扬“求正容变”的时候,一定要把这四个字的意思讲清楚,讲完整,防止有人打着“容变”这两个字的旗子,盲目地、胡乱地、不甚讲究地变,甚至是为变而变,出于好心好意、不管效果如何地变,切香肠式地变,或者总体不变具体变,明里不变暗里变,弄来弄去,把严谨的格律变没了,把好好的诗词变味了,没骨头没肉了,没形没样儿了。

所谓“容变”之“容”,应该是“容忍”“容纳”之意,是“宽容”“包容”之意。是在创作时,具体到一个字、一个韵,无可奈何之时,没有办法之后,你可以破一下,变一下,出于这样一个情势之下,可以通融变一下。老祖宗创造并留传下来的诗词,特别是它的形式,格律、韵法,千年不倒,风采依旧。我们今天接过这个形式,用现成的海量汉字、词组、掌故,供咱选择调遣,排兵布阵,抒发情怀,排解苦闷,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为什么非要变呢?我们学还学不来呢。就是紧着号召大家都照古人样子学,都还远远没做到呢,你号召变,那很容易就滑向假冒伪劣了。

总之,一时无奈,万不得已,在个别字句、极小范围,搞一点点变通。或者情不得已,或者势不得已。是有必要、有必需才变,而不能反其道而变之。一旦走出这个范围,走出这个意义,就是对“求正容变”这个提法的修正甚至反叛。

陈廷佑诗学五论之五:变革创新诗词内容

对诗词的形式,要存敬畏之心,作谦虚之态。掌握古人坚守了千年的既有形式,基本方法,就为今天的创作打开了空间。这个空间里容得下李白、杜甫,容得下苏东坡辛弃疾,容得下鲁迅、秋瑾,容得下毛泽东、陈毅,唐宋元明清以及民国都容下了,今天也完全容得下爱诗、写诗的我们。

与此同时,对于诗词的内容,则一定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胆地变革和创新。

我理解的变革,是诗词内容的变革;创新,则是诗材料、诗语言,诗环境的创新。

诗材料,就是诗词创作的基本素材。

今天诗人面对的客观世界,包括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即诗人所处的外部时空条件,都与古人不同,发生了极大变化。诗言志也好,诗缘情也罢,描写的对象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的诗词内容必须随之变化。包括要用新的语言、新的概括,新的描摹,才能准确反映这些变化,也才能感动今天的人们。

今天的诗人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素养、阅历、眼界、胸襟等等,都与过去诗人有明显不同。所以,我们今天作诗,在诗境、诗意、内容、语言诸多方面,必须敢于在古代诗人的灿烂星光里,有更高更美的超越。这事儿非常非常难,但再难也得干,因为这是时代的要求,民族的要求。

除此之外,诗词的教育手段、表现手段、传播手段,都应该创新。在这方面有关部门和组织有的是可着力之处,可发挥创造之处。也应该是每个诗词爱好者、创作参与者的使命。


责任编辑: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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