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无极的《10.1.68》
近日,香港苏富比拍卖行状告山东女藏家拖欠拍卖款一事,不仅成了业界关注的焦点,更折射出艺术品拍卖市场上“拍而不买”现象之严重。虽然从《拍卖法》的角度来看,一旦落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但是在目前的拍卖市场上,赖账、拖账情况却丝毫没有减少的迹象,并已经成了严重危害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痼疾。 拍卖行缘何不敢告 据近日香港媒体披露,一名山东女收藏家在今年10月的苏富比拍卖会中,以1.13亿元投得吴冠中及赵无极3幅名画,其中赵无极的《10.1.68》,更以6890万元成交,刷新其个人作品拍卖纪录。但女藏家至今仍未缴付该幅画的成交价及佣金,日前被苏富比告到高等法院追讨7000万元欠款连利息。这已经不是苏富比第一次起诉未付款的买家。然而,对于内地的拍卖行来说,将未付款的买家告上法院却鲜有所闻。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表示,将买家告上法院基本上是不得已而为之。特别是对于公司的大客户来说,即使发生了“买而不付”的情况,也是私下进行处理,在目前艺术品拍卖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一旦对簿公堂,无疑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眼睁睁地看着大客户投入其他拍卖行的“怀抱”。但不解决这个问题将会最终导致更严重的败局。 赖账拖账病因何在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度成交单价上千万元的408件拍品中,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只有237件拍品完成了结算,结算率仅为58.09%,其余171件均为不完全结算或未结算,涉及拍品货款达55.55亿元,“拍而不买率”高达41.91%。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上,买家因为一时冲动而在竞拍成功后反悔,是“老赖”比较多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空麻袋背米的投机行为更是重要病因。据报道,苏富比告的那位买家,已付款的是2640万港元的吴冠中《漓江新篁》和1858万港元的吴冠中《凡尔赛一角》。 这两幅作品从香港苏富比拍卖回来不到半个月就匆匆推向文交所。据初步测算,对于从拍卖行购买的价格来看,该买家已经获利了49%和34%。然而,就在吴冠中的两幅作品登陆文交所后不久,国务院就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开始清理整顿包括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大宗商品中的远期交易等内容的交易所。这是否导致了赵无极的《10.1.68》没有付款,则不得而知。 提高门槛增加押金 今年秋拍,各大拍卖行纷纷祭出了提高保证金的手法。据一份业内人士提供的资料显示,中国嘉德春拍时的保证金是20万元,到了秋拍就达到了50万元(注:一些特殊拍品需要100万元);北京保利春拍的保证金是30万元,秋拍时日场为50万元,夜场为100万元,特殊拍品为200万元。北京匡时的秋拍时保证金的金额也明显高于春拍,特别是《崇祯万寿宫瑞鹤诗唱和卷》专场“竞拍者,需交纳保证金500万元”。大幅提高保证金,无疑是大大提高了藏家进入的门槛,但较之节节攀升的艺术品价格还算是一个小数目,“拍而不付”的买家最后的损失也仅仅是保证金,并不能根本解决拖延付款等痼疾。因此,一些拍卖行采取更进一步的做法,像今年香港苏富比春拍的“玫茵堂珍藏”专场拍卖,针对估价达到或超过1000万港元的高价拍品在图录上作了特别的记号,投拍者要有专门的号牌才能竞拍那些高价拍品,为此不仅要预付高达800万港元的保证金,还要承诺在30天内付款。 制定切实可行规则 在中国艺术品市场刚起步的时候,超过100万元的作品凤毛麟角,现在动辄拍到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再有实力的买家, 按过去旧规一个月内拿出上亿乃至数亿的现金付款几乎是不可能的。如何制定有效的游戏规则,已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