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艺术创作和艺术观念多元、多样的态势下,各种艺术思想活跃,标准莫衷一是,市场的介入更使问题复杂化。只有弄清中国画评判体系,才能帮助画家们对中国画创作方向有个更好的把握。在此节录马鸿增先生《文化之光当代中国画评判体系的思考》一文,以作探讨。
中国画是最能代表中国艺术民族特质的画种。在当代艺术创作和艺术观念多元、多样的态势下,构建当代中国画评判体系是一件相当困难但又必须要做的事。对此,我有三点思考。
第一点,艺术的评判标准是有时代性的。
历史上中国画评判标准有过几次调整,其动因在于顺应时代要求和绘画发展状态。魏晋南北朝时期,谢赫首先用“六法”作为品评标准,即: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摹写,涉及精神气质风韵、笔法、造型、设色、章法、传承。谢赫将画家分为六个品级。这是中国绘画由粗转精,以人物画为主、山水花鸟开始独立期而产生的标准。
六法中未涉及墨法,直到盛唐水墨画兴起才进入品评标准。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提出:“运墨而五色具,谓之得意。”他将画家分为五等:自然、神、妙、精、谨细。自然,就是“迹简意淡而雅正”、“物我两忘”。从他开始更强调书画同源同法,“工画者多善书”。还有人将画家分为“逸、神、妙、能”四品。北宋黄休复解释逸品时,强调笔简形具,得之自然,不可模仿,出于意表。神品是天资特高,形神兼备,立意新颖,自成一家。妙品是笔精墨妙,不知所然。能品是形象生动。后来经过苏轼、米芾、倪瓒、董其昌等人的发挥,进一步确立了逸品的至上地位。以文人画为代表的写意观,从此成为主要审美标准。
进入20世纪,由于社会转型和西方文化传入,又一次引发了中国画评判标准的变化。传统发扬型和中西融合型两大形态并存。改革开放以来,形态更趋多元、多样。成绩多,问题也不少。各种艺术思想活跃,标准莫衷一是,市场的介入更使问题复杂化。
第二点,构建当代中国画评判体系,应站在文化体系的高度。
一要充分认识中国画传统的丰富性和体系性,树立“大传统”观念,以推动中国画创作的传承与拓展。20世纪80年代之前对文人画的简单否定是错误的,但现在也不能把眼光只限于文人画,甚至也不能限于卷轴画。文人写意画是传统中极富特色品格的一个分系统,但不是全部。古代院体画、画工画、文人画三支系中,都有精品。《清明上河图》、《韩熙载夜宴图》、敦煌壁画、永乐宫壁画等,不值得继承吗?文人画的理念主要适用于山水画、花鸟画和一部分人物画,如果用这种理念来套全部人物画,特别是现当代面向现实人生的人物画,就会导致简单否定20世纪人物画新传统的多方面成就,也会引起创作思想的混乱。“大传统”实际上涉及对整个中国文化传统精神的深入研究和探讨,也包括对其他艺术门类的吸收和借鉴。
二是应立足于中国文化辩证思维特质,研究中国画审美体系的系统性、和谐性。现在普遍认同写意精神是灵魂,笔墨是根本,这当然对,但还缺少体系性的思辨。我认为中国画的核心体系是“写画”美学体系,“写”的本意是深屋中的鸟,由此引申出移置、仿效、描摹、宣泄、倾吐等转化义。从春秋战国到宋元,“写画”体系逐步完善为传写性、写意性、书写性三大要素。传写性(写神、写真、写生等)是对表现客体的审美要求,其精义在于很早就突破“写形”而直接进入深层次的“写神”,即写出客体的精神气质和内在生命力。写意性(写意、写气、写心、写情、写境等)是对表现主体的审美要求,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立意、意象、意境、意趣、意气、诗意诸方面。意是情与理的结合,涉及画家人格、品性、人文素养、充沛的创作激情与沉静的创作心态等。书写性(书画用笔同法、笔墨神韵等)是对本体语言的审美要求,世界上只有中国画与书法同源同法,用笔的韵律、节奏、力度、速度等决定着中国画的民族形式高度。这三大要素共处于一体,相互作用而又相互制约,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存在,也不能缺失,因而不致走向任何极端。三大要素结构方式因人而异,不会单调划一。当代中国画创作常因背离这一体系而有所欠缺。如:过度追求传写的逼真,太多制作性,丧失了写意精神;片面夸大写意性,鄙视形神论为“小儿科”,变形丑陋庸俗;不讲求笔墨质量,缺乏书写性功力等。
第三点,精神含量和笔墨语言两大要素是中国画共同的评判标准和价值体系。
精神含量中最重要的是人文精神和生命体现。以人为本、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家、道家的人文意识各有特色。20世纪吸纳西学,渐成“为人生而艺术”、“为艺术而艺术”两股思潮,一个侧重时代共性,一个侧重艺术个性。两者都产生过关注现实人生并追问人类终极命运的大师大家。人物画家如徐悲鸿、蒋兆和、黄胄,山水花鸟画家如齐白石、黄宾虹、潘天寿、林风眠、刘海粟、傅抱石、李可染、石鲁。当今画坛狭隘的”小我”泛滥,精神性萎缩,迎合国内国外市场而产生”三俗”(甜俗、恶俗、粗俗)、“三伪”(伪典雅、伪清高、伪深沉),种种状态,中国画质量难以提升,更难产生代表时代的精品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