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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立其诚——向刊致歉函的《书法报》致敬

2012-06-01 08:07 文章来源:人民美术网  作者:rd,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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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5月30日《书法报》第五版言论版刊出的一则落款为《书法报》编辑部“致读者”的信,全文不到120字,其实是针对5月9日言论版刊出的一篇关于第六届吉林省书协换届仍由官员主政的批评文章,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发表的致歉信。原文标题是“从段成桂到毕政——对吉林书法界的谏言”。信中其言辞恳切,态度诚恳。彰显了主流书法媒体的社会公信力和责任感,令人肃然起敬。形同司法一样,“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向来是媒体的传统,若连差错舛误都没有声明的勇气,更谈不上坦诚向读者和当事人致歉了。笔者在此谨向《书法报》致敬。

《书法报》编辑部所发表这篇致“致读者”的信,其实表达的是对“批评”有失偏颇的一种态度和勇气。文艺批评当然包括书法批评,她一般分为大众批评和专业批评二种。所谓“大众批评”,是指在大众传媒上大众针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人和事而开展的批评文章。“大众批评”是有感而发式的批评,是没有门槛可言的,人人都可以参与,但并不是人人可以做好的。媒体最不易把握的是作者在批评中所引用的事实是“不存在的事实”,或作者所提出的观点是主观臆断、或断章取义的观点等。

而作为书法的专业批评,近乎精英批评,她是一个专业门槛较高的技艺,而非普通大众都能够随便操演的活儿,具有一定的排外性。而且那些操弄书法学批评的人除了应具有较高书法理论功底和文学素养外,还必须掌握一套专业性的书法批评话语,这套批评话语属于专业性的话语系统,与日常书法语言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高层次书法批评人才的匮乏,书法生态环境的制约,加上书法批评生存空间的狭窄,使得书法批评更趋边缘化和圈内化了。有勇气和能力从事书法批评的人实在凤毛麟角。记得20世纪八九十年代,曾活跃于书坛的一些批评家早已逐渐转移到书法理论或其他领域了。显然,这种状况至今没有得到有效改观。

书法批评是一把双刃剑,一篇好的批评文章往往能够畅快淋漓地起到弘扬正气、针砭时弊的作用。一篇有失偏颇和公允的批评却会产生立竿见影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觊。其实,任何一个文艺评论(批评)工作者,他所从事的工作是神圣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代表着某一界别行使舆论监督职能,是在为追求真理和正义鼓与呼。当然,我们要充分相信其出发点肯定是好的一面,关键是如何把握好在书法批评行文过程中的度和分寸。一旦驾驭不住文章便走向了批评的正、负两极。那么,书法批评的纯度被无情地稀释了、厚度被无端摊薄了,高度被无意削平了。书法批评也就等于零。

故笔者窃以为,要做好评论工作,他(她)必须第一要有历史敬畏感,第二要有社会责任感,第三要有时代使命感。这是从事文艺评论的基本前提。而那些通过媒体这个社会公器来肆意发泄个人私愤,或以怨报德式的批评文章,同样等于零。笔者曾就此写过一幅半集句自撰联墨:“秉笔抒吾意;修辞立其诚。”拙文并无贬损他人之意,惟愿与同仁共勉之。

《周易·乾》中说的好:“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明·王世贞在《艺苑卮言》则说得更加到位:“修辞立其诚,盖辞无所不修,而意则主于达。”无论是从事书法理论研究工作者,还是从事书法批评的同仁若都能牢记这句古训,在当下浮躁的功利化社会恪守这么一种文化自觉。脚踏实地做好书法评论(批评)工作,那么定将是书家之幸、书坛之幸、社会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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