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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协会“邪”自何来?

2013-05-21 07:56 文章来源:美术报  作者:rd,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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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是2006年,我写过一篇《要书协,不要书邪》的文章发表在《青少年书法报》上,当时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五届换届选举刚刚过后不久,这个话题正是人们议论的焦点,因此此文一出,即引起了较大反响。此后“书邪”一词被很多人广泛引用,直到今天人们还记忆犹新。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人都有双重性格,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正常情况下,任何人都有自我保护之愿望,即便是非正常人,他也仍然具有这种本能。在一种特定的环境和氛围之下,一个人可能会说出或做出让其他人出乎意料的言谈举止,但从他本人的角度而言,都有它发生的根源。同样,我们看待一件事,往往只看到其中的一面,而忽略另外一面。也就是说,一件看似很好的事情,也许反过来看就未必很好。而一件貌似很坏的事情,也许发过来看,就不一定很坏。这就是人的双重性格和事物的两面性质所体现出来的不同的形态和结果。

在市场经济如火如荼、名声利益日趋泛滥的当下,有些书协领导尤其具备“双重性格”,其所领导下的书法协会特别具有“两面性质”。

 

 

一些省市基层书法协会的领导,往往是开会一套,会后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大讲特讲团结和谐,会后大搞特搞圈子山头。大玩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权力游戏。亲近者,及时拉上前台;疏远者,从此打入冷宫。把书法协会搬进了自己家的后大院,成为了扩充自身势力,谋取个人私利的特殊工具。这样的小官僚气十足的书协领导,根本上已经背离了为人民群众(或者说广大书协会员)服务的基本原则,其所主宰下的书法协会已经从艺术群团组织演化为“帮派势力”,严重损害了书法协会作为人民群众艺术团体的应有形象。

按理说,书法协会是应中国书法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实际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它在书法热兴起30多年以来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一些优秀的书协领导,为发展新时期的书法事业作了很多积极有益的工作,值得人们肯定。但不可否认,在此当中也发生了不和谐音符,出现了少数打着弘扬书法的旗号而大行歪门邪道的怪事。一些艺术水平不高、思想修养低下者,从协会当中看到了许多“升官发财之道”,利用一切便利条件,不择手段,跻身书协,将众多身处弱势的书法人玩于股掌之中;将原本积极向上、相对比较清洁干净的书坛搅得阴风阵阵,浊浪滔天。

 

 

细数这些歪风邪气,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近亲远疏,排除异己。这是从组织形式上为自己日后的各种举措清除障碍。将追随自己、拥护自我的亲近分子尽最大努力安排到领导机构当中,争取在主席团内部占据绝对优势,这样,即便有三两个不附和自己的人,也是徒叹奈何。

二是封锁消息,机会独享。由于书协虽然是群团组织,但在管理上依然属于上下垂直关系,上级书协有什么会议、活动以及培训等等,第一时间接到通知的肯定是主席团的主要领导(即主席和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他们得知消息后,往往出于私心不对其他人公开,只是私下里安排自己或与自己关系紧密者参加。

三是吸收会员,自由指派。按照常理,书法协会作为群团组织,任何书法爱好者只要积极努力,都应该享有加入书协组织的机会和权利,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他们会优先考虑积极追随、对他们有较大利用价值者加入协会。书法水平高低并不是他们主要考虑的方面,是否对其忠诚,是否能给他们带来直接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以上三点,是书协之“邪”最主要的表现形式,看似是不同形式,但骨子里边是互为关联、密不可分的。那就是置群团组织所应当发挥的社会功能于不顾,为了一己之私利或以他为首的一小撮人的利益。

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的潮流浩浩荡荡不可遏止,一切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胡作非为的人,早晚都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唾弃。当公信力日趋低下而质疑之声四起的时候,“书邪”们就已经到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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