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读者购买了一册中国书店出版社新近出版的《白蕉精品集》,但翻阅前言及内文后,发现文字、标点、格式、语句等方面出错竟多达200余处,导致文章无法通读,意思错位甚至相反。遗憾之下,他写了一封致中国书店出版社领导的公开信,提出个人意见。
细看这封信中该读者校出的错误,书中将“躁”释成“添”、“焚”释成“爨”、“擊”释成“擎”、“當”释成“嘗”、“藉”释成“籍”、“已”释成“巳”、“钓”释成“钧”、“頂”释成“須”……类似的释文错误不胜枚举,名副其实的“错漏百出”。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将王羲之《怀仁集圣教序》注写成《王仁集圣教序》。稍懂书法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圣教序》是京师弘福寺僧怀仁,集内府所藏王羲之书迹,请诸葛神力勒石,朱敬藏镌刻成此碑,该碑从唐代所存王羲之真迹中摹出,保留原貌,对后世帖学书家影响深远,是历代临书的楷模。然而,按照书中的说法,这一传世经典得以见世的功劳,全归了这位“王仁”兄。恐怕专研“二王”帖学的20世纪海派代表书家、最近拍场上很红火的白蕉先生,都要急得出来澄清不可。在《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中指出: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显然这本精品集是不合格产品。
中国书店出版社,作为一家老字号的专业古籍出版社,以经营古旧书刊文献而出名。一直以来,它出版的许多墨迹、碑拓字帖成为书法临学者们的案头用书,其出版的“中国书法典集”系列,记者在大学期间也买过不少册,对于其图版、印刷质量印象深刻。可《白蕉精品集》事件却令我们“刮目相看”,因为这不是作为一家优秀的老牌出版社应有的水准。
这不由得让我们作出几点猜想:
第一,是否是不法分子盗用该出版社的旗号在招摇撞骗?在该出版社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了名号,出版了盗版集子。近些年来,艺术市场的火爆兴起,很多骗子盗用专业美术出版社正规书号,为那些靠出版物去自抬身价的艺术家,印制所谓“正版”的个人书画集。而一般人根本没有鉴别真假出版物的能力,见了这样的假冒画册,不禁肃然起敬,骗子的目的也达到了。如是,中国书店出版社就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向盗名者宣战,不应姑息纵容。
第二种可能,如果《白蕉精品集》不是盗版书,而是由中国书店出版社正式出版的,那便是责任编辑的失职。一本书的出版,要经过责编初审、打印初稿一校、二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三校、责编通读、核红、印前审读等多道流程,这么多的错误,竟都可以“闯通关”,那么这位粗心大意的责编可以考虑转行了。
还有一种可能,出版者向中国书店出版社买了书号出版。把书号变成“有价证券”,使得专有的出版权利转让,这也是当下图书出版的顽疾。但既然挂着出版社的书号,这层责任出版社自然撇清不了。收取了书号的“管理费”,就必须把关、审定,不能无视对书籍内容、质量等方面的管理,特别是考虑到书的社会影响。精品集错误百出,势必误导后学,其负面效应,不可小觑。
事实上,当书号具有了资源的禀赋以后,出版业就开始渐渐走样。买卖书号这种现象已经不能用“公开的秘密”来形容,而是一种完全公开的现象。有些出版社即使一年不出什么书,靠着出售书号也能活得很滋润。个别图书工作室以向出版社买书号出了一本又一本书,一些在出版界人脉广泛的书商,手中总是握有若干个书号。由于一直把书号当作资源来使用,书号的价格虽然直线上升,但仍然紧俏得很。
在我们的印象中,书籍曾经是神圣而令人敬畏的,但近些年,买卖书号、抄袭剽窃、粗制滥造、低级克隆等图书出版的不良风气,造成书籍的低俗化、功利化,不断荼毒读者思想。出版社的责任本该是推广文化,传承文明,岂能沦为见利忘义的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