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月12日,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和色彩基础两类,艺考共划分为11个专业类别,艺术类考生可报普通文理。从2015年开始,我省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艺术类分11个专业类别
尽管山东2014年高考不再文理分科,但201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仍然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类。科类代码为艺术文3,艺术理7。
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他类共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专业类别。
编制招生计划时,驻鲁以外的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驻鲁以外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驻鲁以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驻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使用我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招生院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要编2个专业代号并分列招生计划,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
美术类统考明年1月开考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承办考试,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2014年1月5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考办。《准考证》由市招考办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础;下午2:00~5:00色彩基础。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各县(市、区)招考办于2014年1月23日前将美术类专业统考本、专科合格证发至考生本人。
参加校考必须先过统考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委员会批准。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全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非美术类统考后年陆续实施
原本山东是定于2014年尝试进行非美术类专业统考,但最终方案是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4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但省教育厅在此次文件中明确指出,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2015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各有关高校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执行。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招生。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
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省外院校艺考明年2月举行
2014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考试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各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考试。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发送给考生,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省外院校进行了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关联招生院校提供的专业成绩,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一志愿考生。
艺考生可报普通文理类志愿
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
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他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必须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相同)。
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
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类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填报其他的专业,要与取得的本科专业《合格证》专业相同或相近。
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