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事件的讨论中,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有人编造出了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不允许国有博物馆工作人员,对市场中交易的文物艺术品发表见解的规定,也有人据此向上海博物馆的研究人员发难,这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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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甫帖》真伪之争还在继续。在拍卖市场中,拍卖企业有没有义务对自己拍卖的每一件文物艺术品保真,国有博物馆工作人员、研究人员是否可以对市场上交易的文物艺术品发表自己的见解,是当前人们争论最多、分歧最大的问题。
我们知道,文物艺术品的鉴定本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尺度,也从来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机构来对文物艺术品的真伪进行鉴定。古今中外,在文物艺术品鉴定上所通用的方法只有“专家目鉴、文献佐证、仪器辨伪”这三种,而这三种办法又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准确。那么,把整个社会都做不到的事情,让拍卖公司去承担责任,显然是不公平不正义的。
当然,如果拍卖企业做出了保真承诺(这是拍卖公司对于其品牌信誉的珍惜,有没有这样的保真承诺应当由拍卖企业自己主张)则另当别论。本次事件中,苏富比拍卖公司已经对《功甫帖》的拍卖做了退货保证,买受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继续收藏标的或是提出退换。
本次事件发生后,社会上有不少人呼吁国家出面组织统一的文物判别机构,对社会上的文物艺术品交易提供权威的鉴定意见,我本人持反对态度,不建议国家出面用纳税人的钱财去做这种没有必要、不可能做到、又得不偿失的事情。这是因为:纵向看,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是靠着政府或者民间力量来组建一个机构判定文物的真伪的;横向看,世界各国目前也没有这样的一种机构。从古今中外来看,人们都把艺术品作为一种装饰、一种美化,一种文化、一种收藏、一种乐趣。在艺术品鉴定方面,国家下那么大力量不值得,没意义,客观上也不可能做好。
收藏艺术品,最重要的一点是心态平和,买自己喜欢的,别人买了什么,赚了多少钱,我不为所动。收藏应该回归它原本的功能,当然融合一些投资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是投机那就不好了。再有,量力而行,艺术品有一个亿的、也有一百元的,买一个亿的还是一百元的要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条件,收藏是一种乐趣,不应成为负担。第三,多读书、多学习、多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鉴赏能力。第四,文玩本来就是一种玩,玩的过程中尊重藏友,尊重专业人员,在人性本善、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做收藏。
此外,在本次事件的讨论中,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有人编造出了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国有博物馆工作人员对市场中交易的文物艺术品发表见解的规定,也有人据此向上海博物馆的研究人员发难,这是不正确的。据我所知,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在我国相关部门的文件中,从来没有限制国有博物馆工作人员、研究人员,对市场上交易的文物艺术品发表自己的见解意见的规定。做学问要认真、要严谨,只凭道听途说来指责别人是不恰当的,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
总体上说,我对《功甫帖》真伪之争这件事有四点看法:
第一,文物艺术品的真伪鉴定并无、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标准。
因此,无论从历史上还是从现在看,国家并没有、也不会去设一个统一的、权威的机构来为个人购买文物艺术品做真伪鉴定,目前,社会上对文物艺术品持有者开具的鉴定证书,实际上均是鉴定本人的个人意见,并不能起到鉴定真伪的决定作用;
第二,文物艺术品的本来功能就是美化、装饰、愉悦、收藏,虽然现在被人们提到了民族、文化、历史、传承研究的高度,也融入了产业、投资等内容,但说到底,其并不关乎国计民生,也不涉及衣食住行,没有必要把它提到国家层面做出相应决策;
第三,作为一件文物艺术品,多些专家参与研究不是坏事,真也行、假也罢,任由评说、鼓励争论,那种不允许别人说话的态度不可取,听到不同意见即大动干戈的做法也无益于事情的解决。当然,有关人员是否需要事先交换意见、不同见解能否在大众传媒上发表,则需认真考虑;
第四,本次拍卖的主办方苏富比公司已经做出了承担保真责任的承诺,论战双方应当偃旗息鼓,共同举证,给公众一个满意的回答,做出圆满的解决。◎王凤海(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