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我省从今年起对学校艺术教育有关工作进行排名。从2015年起,我省将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中考、高考的参考依据。
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要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按照《意见》要求,2014年起,全省实施学校艺术教育自评公示制度,中小学每年开展自评并将自评结果通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省教育厅将对艺术教育有关工作进行排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通报市(州)人民政府。
我省将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镇(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艺术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