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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破解鉴定之谜

2014-05-05 09:55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rd,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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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万祥

最新发布的《TEFAF2014艺术品市场报告》指出,中国连续两年蝉联全球艺术品交易的“亚军”,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份额的24%。

可是,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鱼龙混杂,赝品充斥,面临着诚信危机。艺术品的真伪不仅是学术之争,更变成了利益之争。文物艺术品市场权威鉴定主体不明、诚信难题待解、法制规范滞后等问题,不仅损害了人们对艺术品投资的信心,还影响了艺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针对文物鉴定市场的乱象,司法部日前建议国家文物局,在文物法修改中明确提出文物部门对鉴定拥有管理权。国家文物局也已在草案中提出这一点。

谁来鉴定——

权威鉴定主体不明

民间收藏家王志成最近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2012年9月,王先生经朋友介绍与泛海公益基金会签订了一纸价值十亿的收藏品转让合同。但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泛海公益基金会在支付首笔1500万元后,以藏品毫无价值为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与其共同组织专家鉴定。纠纷遂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合同由于无法继续履行应予以解除。王先生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讨说法。

如何鉴定艺术品是否具有“收藏价值和展示价值”,成为此案引人关注的焦点。一审法院向北京市文物局鉴定部门咨询,鉴定部门称:只能对是否为文物进行鉴定,因为国家对文物有具体的标准,但物品是否具有收藏和展示价值,没有具体标准,故无法对物品是否具有收藏价值和展示价值进行鉴定。

收藏的艺术品到底有没有价值?由谁来作出信得过的鉴定评估?这是困扰着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瓶颈”问题。以传统古陶瓷鉴定为例,传统的鉴定手段就是运用“眼学”进行鉴定,也就是通过专家的眼睛来鉴定。这样的结果是,往往同一件瓷器鉴定会有截然不同的结论。

 

市场上的很多收藏者不仅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而且往往扮演多重角色,鉴定者、交易方、中介机构等,如何做到公平公正?“有关艺术品鉴定的分歧和纠纷,可以说每天都在上演。说到底还是鉴定标准的问题。”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研究员马健说。

怎样鉴定——

诚信难题待解

其实,“收藏家王志成十亿艺术品合同纠纷案”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是缺乏统一、规范、有序的艺术品鉴定体系。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针对乱象丛生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市场,国家文物局今年将让国有单位参与民间收藏文物鉴定服务,试点让原本行使国家职能、负责文物进出境鉴定工作的文物鉴定站面向公众提供鉴定服务。这种鉴定有望出具相关证明,鉴定意见具有一定效力。此消息一出立即成为业内焦点,引发讨论。

在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艺术品虚假鉴定、虚高评估等问题日益凸显,已是不争的事实。

“文物鉴定技术不断发展,出现了自然老化痕迹检测等科学鉴定方法以及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告诉记者,但一些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却往往过于保守,甚至排斥科学鉴定。

近年来,文化部也开展了整顿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的试点工作,对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实行准入制度,并对从事艺术品鉴定的机构和人员提出资质要求,不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将不得进入艺术品鉴定工作。

 

同时,在文物艺术品鉴定方法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曾引用东南大学张马林博士的观点指出,鉴定必须从单纯依靠专家学者的学识眼光和经验等方式,转向更加倚重客观的科学技术鉴定上来。

专家认为,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进行交叉和融合,“眼学”与“科学”相结合是文化艺术品鉴定的必然途径。对此,著名古陶瓷专家张浦生认为运用科技手段介入进行鉴定,不仅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必然的趋势。但是也应该看到科技检测的局限性,譬如仪器无法对中国历史艺术的内涵进行检测,无法检测出古陶瓷的时代及窑口等。

建立一个既符合中国艺术品和艺术品市场特点,又有很强操作性的中国文化艺术品评估鉴定体系,需要更为专业的顶层架构和尝试。正如上海大学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西沐所说,中国艺术品鉴定的发展其实还停留在非体系的经验阶段,离迈上艺术品鉴定科学体系之路还有很大的距离。

如何保障——

法制规范滞后

市场调查发现,文物艺术品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失严重。一方面,看似繁荣的民间收藏,由于没有配套的文物鉴定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缺乏规范,乱象丛生。另一方面,与文物鉴定有关的法律制度建设远远落后,如民间文物鉴定标准、鉴定专家资质、鉴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几乎是空白。

作为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颁布以来,为文物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面临文物保护领域的新变化、新问题,现行法律往往“捉襟见肘”。文化部在2009年颁布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虽然对文物鉴定制定了相关规定,但几乎没有涉及对民间文物鉴定的管理。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2013年,国家文物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并将文物保护法修订研究列为重点工作。目前,文物保护法修订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

日前,在无锡阖闾城遗址博物馆举行的第九届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上,文物法修订成为与会专家学者讨论的重点。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罗伯健则建议,明确民间收藏文物的法律地位,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

在文物流通管理方面,北京市文物局于平建议修法时将古玩旧货市场纳入文物监管范畴,分层次实施监管;同时,把审批监管结合起来,以资质审核管理为切入点和核心,重点推出准入和退出机制,减少行政过度干预经营,使文物市场有序发展,把鉴定纳入法律管理,进一步完善文物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体系。

“对于艺术品金融产品来说,最重要的无疑是艺术品的估值问题。”谈到艺术品的评估时,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黄隽教授指出,和艺术品交易一样,目前尚无任何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对艺术品评估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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