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加分调低或者取消,范围包括体育类、艺术类、中学生学科竞赛三类考生
·高中“三独”、艺术特长生2016年起不再加分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或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或5分的优惠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使用,调整为仅向我省高校投档时使用
·降低体育各加分项目5分分值,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
今年高考招生加分政策有较大调整,这是省教育厅日前下发《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透露的信息。据悉,涉及的加分调整项目包括特长生加分、“三独”、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加分以及体育加分等。
根据新下发的《办法》,特长生加分调低或者取消,范围包括体育类、艺术类、中学生学科竞赛三类考生。从2016年起,即2013年入学的高中生,“三独”、艺术特长生不再加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或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或5分的优惠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使用,调整为仅向我省高校投档时使用。
降低体育各加分项目5分分值,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今年取消了市州级体育比赛加分资格,对省级体育比赛获奖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进行调整,限定为教育部明确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取消我省自定的健美操、网球、体操和定向越野等4项。
《办法》还对与高考相关的体育赛事进行了明确。从今年起,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全国体育赛事,是指由教育部举办或国家体育局举办或两家联合举办的、覆盖全国各省(市、区),且由各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组队参赛的赛事,其下属司局或事业单位,如协会或运动管理中心等举办的运动会不具有此类资格。
从2013年进入高中阶段的学生,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省级体育比赛限定为省级综合性运动会(举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均不具有相关资格。对2012年及以前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省级体育赛事为: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各自举办或者两家联合举办的体育赛事;对于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一年内举办的相同赛事或相同项目,只分别各认定一次。加分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等八项,其中集体项目仅限于篮球、足球、排球三项。
建立赛事备案制度。从2014年起,我省将对参加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省级赛事及其参赛队、主力队员、赛事安排等事项进行全过程记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