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如何奖励应该细化应设立文物保护奖励基金
在国外,对于上交文物如何奖励规定不一,有的奖励文物价值的四分之一,有的则要求不及时上报要处罚款并判刑。
不少网友建议,政府应该制定相应具体的奖励标准,按照文物的等级和艺术、历史等研究价值,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权威鉴定,按市场价格的百分比去奖励,比如可以奖励5%或者10%,也有的认为,可以由专家对文物定级,根据其等级给予不同的奖励,比如一级文物奖励1万元,二级文物奖励8000元等。
丹凤县文广局副局长鲁青合建议,国家应该从顶层设计、制定详细的奖励办法,比如一级文物奖励多少、一般文物奖励多少,这样基层工作人员好操作。
不少专家建议,应该把握好这个“度”。如果奖励过高,容易造成一些盗墓贼将偷盗的文物上交,从而理所应当地获取利益。奖励过低,也不利于保护文物,比如有人捡到一件文物打电话一问,奖励很低,就有可能不上交。
有专家认为,可以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举报奖励基金,对保护文物者按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对于珍贵文物的发现者、上交者,可以考虑在文物收藏、展览等活动中给予署名,以资鼓励。
专家认为,很多文保部门无力支付奖金,钱还是应该由政府想办法解决,文保部门只负责对文物真假和等级进行鉴定,然后给出奖励办法。例如今年9月9日,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请示》文件,基金总金额为3亿元,设立年限为5年,每年使用额度为6000万元。该资金除了用于需由政府财政承担费用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还用于对文物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专家称,像陕西、河南等文物大省尤其需要设立这样的专项资金。重奖上交珍贵文物的公民,不仅有助于减少公民私自藏匿文物的现象,还能遏制文物走私、与境外商贩暗中交易的违法行为,应引起政府重视。华商报记者周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