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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部门回应上交战国古剑奖500元:非最终奖励

2014-11-17 15:52 文章来源:华商报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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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月来,我省发生4起上交文物的事件。然而,原本是正能量的事儿,却因奖励金额问题饱受争议,在网络上引发了数万网友大讨论。

事件一:洛南县寺坡镇村民雷军政主动上交西周石斧,获得洛南县博物馆100元奖励。

事件二:城固66岁老人武靖远回家途中在土堆里发现商代晚期的酒器,上交后获得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

事件三:丹凤龙桥水泥公司员工李磊在黏土堆里发现一把战国青铜剑,上交给丹凤县文物部门,获奖励500元和荣誉证书。

事件四:宝鸡魏家崖村农民魏炳祥一家在后院发现12件青铜器,上交文物部门,宝鸡市政府奖励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从100元到10000元,上交文物获奖多少,究竟有什么依据呢?昨日,华商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回应

500元奖励并非最终奖励

在这几起上交文物的事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商洛市丹凤县小伙李磊捡到一把战国时楚国的青铜剑上交后,丹凤县文广局给予奖励500元。

上交一把青铜古剑,这样的奖励是否太少?丹凤县文广局副局长鲁青合告诉华商报记者,国家对上交文物该怎么奖励并没有明确规定,县级文物部门资金有限,也没有专门的奖励资金,这500元是从办公经费中拿出来的。

商洛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局长周云岳说,500元奖励并非最终奖励,也不代表市政府的奖励,目前他们已向省文物局申请,也让县政府向市政府申报奖励。对于捡到西周石斧奖励100元,周云岳说,目前此事还没有上报,不太清楚。

责任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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