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尊重”就其主观自觉而言,具有重大区别。继承传统,有主动与被动之分,其中包括不得已而“继承”和不自觉的随大流而“继承”。尊重传统则不然。所谓尊重传统,是指对传统的信仰、渴望与追求,并且对传统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继承自觉性。因此,尊重传统是建立在对传统系统而深刻的了解的基础之上,其信念是坚定的,头脑是清醒的,但绝不固守于传统的什么主义。同时,尊重传统还表现在坚持和发扬光大传统的精神上,牢牢把握民族艺术独特性的优势,并使其永远充满生机与活力。中国书法史上的古典主义是尊重传统的阶段性特征,那么,浪漫主义也是尊重传统的阶段性成果。古典与浪漫、经典与民间共同积淀为传统精神,学习和把握一个个新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成果,研究和挖掘经典的、民间的传统精髓,从整体上运用传统精神,才是我们继承与尊重传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