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一种美是悲壮的,他使积极价值的东西受到侵害并走向灭亡。曾翔的书法探索,大胆的反思了书法中的“积极价值”,果敢的侵害了被社会广泛接受并予以固守的“积极价值”,但是他没有让“积极价值”走向灭亡,而是使价值增加生命体征,形成一种特殊的美。美,是生命的感悟;悲壮美,是生命代价的觉醒。不同的时代与环境,不同的审美主体,有着截然不同的美丑观。我以为,书法史上的美与丑都是艺术的,尽管历史上可能因此曾经你死我活、天翻地覆过,现在看来都在美的范畴。历史上的“丑”书,在我们今天看来,它是一种特殊风格的精神现象和个性打造,仅仅是个概念而已。徐渭丑吗?傅山丑吗?康有为丑吗?都不丑!社会形态决定艺术标准,安定和谐的社会现象,一定伴随着长期以来人们认可的艺术模式;变改或动荡的社会现象,必然伴随艺术出新和固定艺术风格的裂变。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艺术标准和艺术主张与艺术家个体处境也有关。在安定和谐的社会里有落迫的艺术家; 在变革与动荡的社会中有安逸潇洒的艺术家,他们都将如实的体现他们个人的情感真实,而发出与社会不合拍的“声音”来。所以,除了社会原因之外,艺术家或艺术本身的原因也不可忽视。项穆说:“宣圣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孙过庭云:‘古不乖时,今不同弊’,审斯二语,与世推移,规矩从心,中和为的”。这种“中和”以不偏不倚的尽善尽美的标准倡导着社会。但是,过分强调某种标准,一方面容易造成审美厌倦,另一方面会限制和束缚创造性,导致作品的平庸。从二王到明朝,一千多年的“不激不励而风规自远”, 到了赵孟頫、董其昌那里不可能不变调,因而逼出了傅山的“四宁四毋”。说到底,傅山是维护二王立场的,他强调艺术风格的个性,正是为了二王书法的艺术生命。所以,笼统的说“四宁四毋”是对帖学的宣战值得商榷。赵孟頫、董其昌不能代表帖学,帖学的代表只能是二王体系, 傅山是尊重二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