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台湾方面在对传统文化方面继承上有比较广的基础,而且在艺术独立于政治外方面比大陆艺术从艺者受到的影响相对来说要小。因此大陆方面要尊重台湾艺术家独立自主的艺术人格,要虚心学习台湾艺术家打造自身的艺术人格的能力。在书画艺术上台湾艺术家多年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艺术个性,富有地域性的特色、品格应当坚守不弃。大陆台湾各方在交流中虽向对方汲取,但应当守住本身的传统,在艺术创作理念、艺术思维方式等方面当秉持自我的特色。虽然两方面都是在传统书画上求发展,但却不要采取相同的手段。所谓“和而不同”就是要在尊重彼此所走道路上求发展。所谓殊途同归就是不能走雷同的道路而最终达到共同的发展。
“知者创物,能者述焉,非一人而成也。”艺术的延续,需要前赴后继不断的跟进。中华民族有悠久的文化传统,这传统不惟表现在言之凿凿汗牛充栋的思想理论方面,尚体现在大量的艺术实物上。先辈为我们留下了鸿篇巨制的众多碑刻雕塑,还留下传承有序云蒸霞蔚绚烂多姿的纸绢书画。西安的碑林、兵马俑,大同洛阳巍巍的石雕、莫高窟的壁画,等等数不胜数的。台湾故宫博物院藏品共约70万件,分为书法、古画、碑帖、铜器、玉器、陶瓷、文房用具、雕漆、珐琅、雕刻、杂项、刺绣及缂丝、图书、文献等14类。北京故宫博物院有117万余件文物,后来修复好多无具体数据。这些数目庞大的艺术品都是书画艺术家毕其一生在进行创作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珍贵宝贝,这也是在全世界我们中华艺术家得天独厚的资源。
在传统基础上面进行创新这是历史所赋予我们书画艺术家的使命,如果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大陆台湾的珍宝,我们不仅会感到了肩上的沉重,我们内心也会体会到一种压抑。古人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他们的“创物”艺术,同时也将法度留给了我们,我们怎样带有创造的去“述”?远在宋朝的苏轼已经告诉我们要以“出新意于法度之中”的手法在继承中去开拓发展属于我们自己这个时代的艺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祖辈奉送的财富,不辜负时代的寄托,不辜负自己“游于艺”初始所立下的“志于道”的誓言。如今海峡两岸正在筹建的书画共同发展的平台给两岸书画家吹起了进军的号角,我们期待着在“和而不同“的艺术发展之路上,我们“游于艺”的艺术家们在“出新意于法度之中”中不断创造出传世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