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访谈
博物馆文化创新界定模糊
北京商报:您有多项提案都与文物保护法制建设有关,您认为我国目前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如何,有哪些具体的建议?
单霁翔:从形势上看,我国有着自己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而且文化遗产法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但是,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 规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存在很多不足,原因很多。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立法围绕以经济建设和保障民生为中心的思路来开展,对于文化文物方面的立法 没有引起各界足够重视。现有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完善,还留有许多不足和缺陷,缺乏考虑不同类型、不同产权性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法规。
解决以上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要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需要认真借鉴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际情 况,开展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大力加强立法工作,不断补充和解释法律法规,从而更加有力地支撑和丰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文化遗 产法律框架体系的丰富和完善。
北京商报: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文化遗产保护也出现了一些新课题,此次全国“两会”您重点关注的新课题是什么?
单霁翔:2014年,“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首次被提出。“一带一路”建设确定为国家重大战略,为我国“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带一路”的提出让有关地方看到了发展旅游的契机,纷纷制定相关规划设想,其中无不将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作为核心要素,有的甚至不顾客观规律 进行过度开发。我建议应尽快建立“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旅游、建设、文化和文物等部门间的协调,做好“一 带一路”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