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的精神性与具体形态是不断演化、不断扩大、不断积淀的,在每个具体笔墨形态之上都有其精神性作为主导和本源。依附于造型是笔墨具体形态出现的根本,服务于造型是笔墨具体形态的本源。超越造型,构造自我的图式才是根本目的。对于这种笔墨精神的追求,建博在正式成为李可染弟子王振中先生的入室弟子后,深挖笔墨表现的多重性,对于可染先生的笔墨积淀有了新的认识。《拟可染先生笔法关中胜景香山寺》的表现就直接体现出建博对于中国画发展脉络的重视与传承。
这表明建博在对于中国画笔墨的精神性表现与万物形态的具体表现是在有意识的绘画理念指引下,努力追求统一、同一。在对自然万象的深入了解及对其规律性的把握总结后,以主观意识为先导,生成符合传统精神及审美情趣的独特笔墨形态,循着“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绘画基本原则不断发展。
所以说中国绘画的生成环境与特性决定了中国绘画在笔墨具体形态作为精神符号载体的同时,因创造主体的不同而产生千变万化的外在形式。因此,中国绘画中强调一种精神性的品评标准,或者说精神性的、有意识性的绘画理念是中国画笔墨具体形态出现的内在根源与发展方向。愿建博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在中国画发展的道路上实现自我,继续用有意识性的笔墨表现完善自我。
(笔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画院副院长,中国画学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山画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