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林竹先生的书法四体兼善,尤精行草。他以二王(王羲之、王铎)为根基,前者取其书体的儒雅典正和书风的清流与情韵,后者取其书势的奇逸瑰伟。在此基础上,他再宗法宋四家,又下力于晚明诸家,故其书法作品,恣肆雄逸而不失沉厚宽稳,有贴学之和穆而去其纤,有碑学之雄放而去其犷,在合法度的前提下力求穷极变化而动,点画跳动如虎,结体神变如龙。近年来,他的书法创作更偏重于苍迈奇崛与心性的和合,情随笔运,字不连而意连,字里行间,既见笔酣墨畅之态势,又藏玩文推句之情思,胸中兴会之际,往往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多具合于法理、寄托情性之佳作。
中国书法创作是一种不需摹写现实客体的艺术,它不需要如绘画一样的“应物象形”或“不似之似”,而是要在既有的字体框架中靠笔法的运动变化,创造出合于作者自我审美判断和情感判断的形式与风格。然而,中国书法历史悠久,历代名家辈出,各种风格体貌似乎均已出于前人笔下。于是,如何在丰厚的文化遗产前既吸取营养,又不被其巨大重压束缚自我的创造力,就成为每个渴望成功的书法家孜孜以求的目标所在。罗林竹先生敏锐地找到了学古与创新的结合点——临古拓今。他坚持临贴,认为学习书法舍此别无良法。出于文史家底,他对传统书法的精华脉络做了综合的考察与系统的研究,察其大要,观其大道,从传统中提炼出最具代表性的元素,并依时代审美需要,结合自我的气质和性格探索这一元素的裂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