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日过初江王殿。初江王坐案后,二侧站立有善恶童子,旁立一托化佛的判官。案前奈河,波源汹涌,岸旁衣领树上悬挂亡者衣物,图中的裸身亡人带枷蒙眼挣扎于河中,牛头狱卒拿棒将亡者往河中赶,催行鬼卒执叉阻挡试图上岸者。前一图中的盛装贵妇立桥上观望。
赞曰:二七亡人渡奈河,千群万队涉江波。引路牛头肩挟棒,催行鬼卒手擎叉。
[初江王] 冥界十王之第二王。又称楚江王。系监视亡者渡河的冥官。相传人死后,中有之身于二七日(即第二个‘七日’)至此王厅。其间须经三途河(即奈河),于河畔衣领树下,有脱衣婆,待亡人来,即剥取亡人之衣,交予悬衣翁悬之于树枝,量罪之轻重;若罪重而树枝垂下时,引路牛头及催行马头两鬼即逐其往王厅审判。
第三七日过宋帝王殿。宋帝王在殿内展读记录亡者善恶行径的卷宗审判亡者,鬼卒持棒驱逐亡者。
赞曰:亡人三七转怬惶,始觉冥途险路长。各各点名知所在,群群囗送五官王。
[宋帝王]冥界十王之第三王。依《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与《预修十王生七经》所载,此王系治人邪淫罪之冥官。亡者在冥途中,于第三个七日至位于二江岸上之此王大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