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应量力而为 忌“捡漏”心理
“现在很多人热衷古董,但古董收藏要量力而为。”佛山知名古董鉴定专家唐家怀说,要进入古董收藏的领域,必须要有两“才”,分别是才气和财力。
才气是指要有基本的知识,要有必需的历史知识,要经历系统性的古董鉴赏学习。比如说,在黄先生的藏品里,有一个声称是元朝的一米高的蓝釉青白花 瓶,根本就不用去鉴别就知道是假货,因为以元朝的工艺,不可能制造出来这么大的花瓶,至少要到清朝才行;又比如说,元朝末年才刚刚出现红釉,当时技术还不 成熟,所以会有黑点分布不均的情况,如果红釉太过于完美,那基本就可以断定是假货。“要根据朝代历史、当时的生产背景,以及各种材质的基本知识,来综合考 虑一个工艺品是否为古董。”
而所谓财力,更多是指量力而为。因为古董鉴赏是需要从不断的买卖中积累经验的,所以你的经济能力能买3000元的古董就先买3000元,能买10万元就先买10万元,切勿超过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一夜暴富的想法不能有。
“很多人是利之所驱,贪的心理作怪,信息时代,‘捡漏’的事情基本不可能发生,我们只能通过自己的眼光赚一定的差价,低入高卖,像炒股票一样,用5元博中500万元的买彩票心理并不现实。”
延伸阅读
市场:民间古董买卖鲜有签合同
佛山知名古董鉴定专家唐家怀表示,就古董市场而言,目前假货的情况非常严重。民间的古董商店经营并不规范,其实经营古董买卖,是需要申领《文物 经营许可证》,但是由于该证要求的门槛很高,私人商店基本上都是以普通的工艺品买卖、陶瓷买卖等申请营业执照,难以做到有效监管。而且古董买卖一般都不会 签订书面合同,基本都是通过买卖双方口头协议,一旦出问题,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他表示,去年共有240人次来进行古董鉴定,类别包括瓷器、字画、铜 器、玉器等。但遗憾的是,有90%左右都是赝品,而其中家传的古董基本都是真品,自己在外面淘的几乎都是假货。
此外,拍卖市场同样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部分规模较小的拍卖行也存在造假的情况。
广东省收藏家协会副主席潘继生则表示,目前来说,市场上专卖赝品的私人古董商店约占了七成左右。一旦出现了假货的情况,法院也很难去处理。
分析:新规出台将起到监督作用
明天开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办法》建立了明示担保、尽职调查、鉴定评估、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
唐家怀提醒,一般的收藏者购买古董时,应该向卖家索要由国家认可的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即使没有鉴定书,也必须要有相应的票据,并标明作者、 年代、价钱等重要事项,保留关键证据。而新出台的《办法》第九条规定,艺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对所经营的艺术品应当标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 售价格等信息,并保留有关交易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等;第十条规定,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提供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能够 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这些规定,对于古董买卖来说,都起到了一个监督作用。如若商家都按这些要求做,相信纠纷会减少许多。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表示,如果把古董买家作为消费者,《办法》对买家来说十分有利。买家因此对古董成分、年代、作者、价格等就有了知情权,卖家有义务告知。
《办法》将带来什么?
1、打破“行规”
打破“行规”,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促进公平透明交易。目前,古董买卖一般都不会签订书面合同,基本都是通过买卖双方口头协议,《办法》 规定明示担保制度,要求经营者明示艺术品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价格等信息,使艺术品经营过程中的信息更加对称,交易更加透明。
2、尽职调查
市场将更规范,一般消费者买到真品的概率增大。“办法”规定尽职调查制度,艺术品消费者并非都是具有鉴别、鉴定能力的专业人士,因此经营者有责 任应买受人要求,提供艺术品真实性证明。《办法》同时规定信用监管制度,目前国家正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艺术品市场信用监管制 度。
3、减少“假鉴定”
减少“假鉴定”,让鉴定更加有规可依。《办法》明确鉴定评估责任与义务,艺术品鉴定评估领域一直存在问题,明确鉴定评估责任与义务,有利于规范鉴定评估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