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杭州市文广局市场处副处长王卫平介绍,为简化审批、提高效率,杭州去年底开展了诚信告知制度,审批部门在设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或相关单位在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审批时,明确告知违法经营的严重后果,宣传如“黑名单制度”和“诚信系统建设”有关规章以及其应用情况和行为后果。“通过‘诚信系统’,公众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相关单位的诚信经营情况,据此做出自己的判断。”这种做法既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又能调动起经营者诚信经营的积极性,得到了与会者的认同。王卫平建议,要进一步明确第三方机构条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还应开展有关该行业发展方向的研究,理直气壮地正面讨论什么是符合中华民族传统审美观的艺术品,对书法、中国画的发展创新怎么与时代结合应明确官方的导向性。要保护这棵大树的根和干不因个别枝叶生病而腐烂。”他直言。
此外,围绕经营单位如何备案,监管部门如何审批、执法、有效管理等工作难点,与会的执法人员也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透露,下一步文化部拟配套印发两个文件:一是印发《文化部关于贯彻实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各地贯彻实施《办法》做出部署;二是印发《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释义,对《办法》条款予以解释说明,方便各方面理解和执行。
五项新制、规范市场——《办法》将为行业带来新机遇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国家正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而在实际监管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通过委托授权肩负着艺术品市场执法与监管的任务。
记者注意到,为了促进艺术品市场公开透明交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法》建立了多个新制度。如,明示担保制度,要求经营者明示艺术品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价格等信息;尽职调查制度,提出经营者有责任应买受人要求,提供艺术品真实性证明;信用监管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扩大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专家委员会制度,为政府管理部门执法及艺术品进出口内容审查提供专家专业意见……一系列新制度的建立让业界意识到: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管理与监管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收藏家朱绍良认为,过去出台的适用于艺术品交易的法律法规虽然有很多,但都针对性不强,而《办法》确实触及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目前最严重的一些问题,相信会对规范艺术品市场起到很好的作用。“《办法》影响深远,将改变中国传统艺术品交易习惯,信息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诚信经营将逐步成为市场的基本规则。”在胡月明看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市场格局和秩序的理顺,为专业执法奠定了基础。
由于《办法》对于经营有违规内容艺术品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部分声音也对《办法》中对于违规的处罚、罚款是否能执行提出了质疑。那么,新修订的《办法》在执行与具体实施过程中是否会遇到困难?参与《办法》起草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双舟表示,《办法》中的处罚条例都有上位法可依。他建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地联合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办案。在他看来,中国艺术品市场面临的问题确实太多、太复杂,《办法》在执行中遇到一些困难也很正常,随着艺术品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都会逐步得到解决。
对于外界存疑的艺术品金融的监管问题,刘双舟认为,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艺术品信托、艺术品基金,很多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主营业务并不是艺术品金融,所以只有当做了艺术品金融的相关项目时才需要到文化部门备案;还有近两年活跃于市场的艺术银行,如果开展的是艺术品租赁业务,便属于《办法》的管理范畴。”
“《办法》释放出以下积极信号:艺术品经营全程化管理逐步进入轨道,随着政策法规的进一步深化与落实,艺术品市场管理的环节、业态等基础会不断建立起来,从而使艺术品经营活动及其过程有法可依。同时,艺术品市场的权益保护会进一步加强。”尽管《办法》从实施到显效还需要长时间的市场试炼,但大部分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办法》将为行业带来新机遇,人们开始意识到艺术品经营中的买受人也是市场的消费者,应受相关法律的保护,要打破与现代市场经济不适应的一些行规,使市场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