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合则生,分则死。”这是电影《摸金校尉》中的台词。没想到,这话在现实中应验——5名“摸金校尉”在仪征大仪镇盗墓时,因“收获”不均起内讧,其中一人报警举报,案发后,5人全部被抓。昨天,仪征市法院对“大仪盗墓案”公开宣判,这5人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处以相应刑罚。
施工中,挖掘工发现古墓
罗某,1994年出生,四川峨眉山人,在仪征一工地做挖掘机工人。2015年11月20日,罗某在仪征大仪镇泗涧村驾驶挖掘机实施推塘作业时,发现原本黄色的泥土中,竟有青灰色的泥。罗某怀疑,自己挖到了古墓,开始小心翼翼地铲土,很快挖出了一口木棺材。他赶紧从挖掘机上下来,用手在土堆中摸摸捏捏,希望能找到一些值钱的“宝贝”。然而,一无所获。
尽管如此,木棺材已经让罗某看到了希望。因为不懂盗墓技术,他就用自己的笨法子——寻找颜色不一样的泥土,以此探寻古墓。果然,在距离第一个墓地不远的地方,他发现了第二个墓地。罗某在第二个古墓中“寻宝”时,村民谭某和另一名挖掘机师傅朱某路过此处,见罗某举止诡异,上前询问情况。
罗某如实相告。两人一听,来了兴致,也加入进来。当天上午,3人又挖到了第三个古墓。其中,在第二个和第三个古墓中,3人找到了铜镜、铜钱等“宝贝”,这让他们越挖越有干劲,约定午饭后继续来“寻宝”。
“收成”不均,成员报警
当天下午,罗某和朱某继续赶到现场“寻宝”。村民殷某、殷某某闻讯后,也先后加入他们的行列,且均有“收获”。
经查,当天,罗某等5人采用挖掘机、铁锹挖掘等手段,共挖掘5座古墓葬。其中,罗某参与盗掘4座古墓葬,盗得剑格1枚;朱某参与盗掘4座古墓葬,盗得铜钱12枚;谭某参与盗掘2座古墓葬,盗得铜镜2块、陶罐1只、铜盆1个、铜钱7枚;殷某参与盗掘2座古墓葬,盗得铜镜2块、铜钱6枚;殷某某采用铁锹挖掘等手段,参与盗掘1座古墓葬,盗得铜钱18枚。
事后,朱某发现,自己挖了一天,只找到一些铜钱,而后到的殷某却挖到了两面铜镜,感到自己很亏,就让殷某分些“宝贝”给他,遭到拒绝后,朱某悄悄报警。案发后,朱某等5人先后主动投案或被警方抓获。
5人领刑,文物已被追回
经扬州市文物局鉴定,上述被盗掘的古墓葬时代均为西汉,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受国家法律保护;所盗得文物均为一般文物。
上周五,仪征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罗某等5人同堂受审。法庭上,这5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时,5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因为不懂法律,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导致犯罪,今后遇到这种情况,一定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
昨天,仪征市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罗某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鉴于朱某等3人有自首等情节,法院依法对5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均给予1年至4年不等的缓刑考验期限,分别并处罚金1000元至5000元不等。目前,涉案文物被公安机关全部追回,并移送至仪征市博物馆。 通讯员 顾宪兴 马圆园 记者 刘娟实习生 徐欢
原标题:施工时发现古墓 挖掘工心生邪念 五“摸金校尉”昨领刑 文物全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