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茅盾手稿侵权案三审开庭,该案件经过曾被媒体广泛报道,被拍卖的茅盾手稿是茅盾于1958年写下的一篇评论文章《谈最近的短篇小说》手稿,文字内容已发表于1958年的《人民文学》第6期。2014年1月5日,这份30页9000字的手稿在某拍卖公司进行展览拍卖。经过44轮激烈竞价,终以1207.5万元的高价拍出,打破了中国文学作品手稿拍卖的价格纪录。
该案件一直在媒体的关注视野中,每次审理均获得不少关注,然而让人在意的是庭审争议的转变,一审争论的是手稿的艺术属性,二审争论的是手稿的来源和合法性,而到了三审,让人注意的地方又成了手稿买卖双方,拍而不付的行为和买卖双方“互相谅解”的说法,令原告律师当庭指出,被告所谓的“互相谅解”,涉嫌虚假拍卖,其合法性进一步受到质疑,从而也使得整个案件从拍品争执上升到了拍卖行业的诟病。
回头细数茅盾手稿案的细节,不难发现,其中反映了拍卖业的不少“潜规则”,首先是拍品来源,很多拍品的来源虽然写得有条有理,但真实性无可考处。流传有序是高价拍品的一个共同点,也是拍品获价的一个重要因素,以某些天价拍品为例,它们的传承本身就是一部传奇。但如今那些标明来源的拍品,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吗?这点值得考量,毕竟以前就有国外拍品为了吸引国人,编造故事的言论。
其次是拍卖行为的真实性,真拍与假拍,以茅盾手稿案为例,买家既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又一直没有支付拍卖款,手稿在拍卖行保存了一段时间后,又还给了卖家,也就是说,当年占据媒体头条的天价手稿,说到底根本就没卖出去,倒是赚够了关注度,提升了不少同类拍品的市场价值。
拍而不付行为的泛滥,最直观的反映就是成交货款超低的结算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公布的近三年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报告”,成交货款结算率不足60%,这意味着,那些公众在媒体报道中看到的天价拍卖,近一半没有付款。这种行为也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甚至影响到了海外国人拍卖的口碑。
一个市场的大环境好坏,是看市场内所有个体的作为,拍卖行业上述破坏规则,毫无诚信的做法,其中牵涉到的还包括竞买人、买受人、拍卖人、委托人、鉴定人等,不仅不利于行业的发展,还会直接影响到国内的大环境。所以,古训诚可循,诚信不可欺。(朱匡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