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珣 伯远帖
尺牍在书法史研究中经常被单纯视为书法风格的材料,对于信札本身的功能性不够重视,使得许多书信中的文化现象都被忽视。例如晋唐时期的书信在书写上有特殊的格式与用词,很多在后代尺牍中都没有沿用,因此文句解读上往往产生困难。当然,信中内容的隐晦也成为研究的难度,毕竟很多事情都只涉及彼此,往往点到为止,身为第三者的观众确实很难完全理解。以书圣王羲之为例,尽管很重视他的书法,不过许多尺牍中的内容却长期无法正确识读,最简单如“不一一”或“不具”“力不次”等词语,已经造成书法史上诸多的误解与困扰,直到祁小春的王羲之研究成果出现才豁然开朗。祁小春透过归纳与分类,并参考同时期的文献数据,将晋人尺牍的几个主要格式确定下来,解决了不少书法史上的争议。不过,这仅是悠久尺牍文化中一小部分,还有相当多的模糊地带需要澄清。
整个尺牍文化并非单指信札本身,还涉及许多相关的实际操作层面,例如信稿、信封、传递等等,然而因为书信的日常性让很多东西都难以流传或是保存下来,造成今日对于古人的尺牍文化一知半解。笔者在过去的研究过程中,发现一些涉及尺牍书写文化的议题,特别是信稿与信封的问题,在此提出一些观察与探讨,希望能对书信书写文化有更深的认识。
一、信稿
在书法史上,信稿显然是一个有趣的议题,而且有着时代上的区分与意义。以宋代尺牍为例,流传下来的书信中确实很少发现涂改的痕迹,也就是基本上都能判定并非底稿,而是寄出的正本。这些信件因为书法、内容等等的原因而被妥善保存下来,但是信件的底稿都到哪去了呢?很可能这些稿本在完成阶段性的功能后便被丢弃,或是基于其他因素未能流传下来,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