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好“民间组织”?
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民间组织”,其实应该是指除了文物管理部门以外的一切非官方的社会力量,既包括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组织,也包括未注册的民间自发组织的保护团体和个人。
把这些组织都联合起来,规范和促进各种社会力量,利用好各自的能力和优缺点,平衡好个组织的能力,是利用好“民间组织”的关键。
6月26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主办的第三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将在北京召开,这次论坛的一个核心目的——就是成立“中国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将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等文保组织发起成立,邀请全国(包括港澳台)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组织、机构和团队自愿加入。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从2016年第一届论坛召开以来就一直在酝酿这个联盟,2017年召开的第二届论坛上,更多的组织加入到论坛中。今年4月,中国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筹建会议在重庆召开。目前,联盟正在招募文保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的组织、机构和团队(是否注册登记均可)加入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