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公安部领导和河南省公安厅领导对“12·10”文物案的批示。
地下文物“掌眼人”公开举报:宋氏兄弟私藏文物超过洛阳博物馆
“由省公安厅直接组织专门力量,精心设计指挥、尽快一网打尽。”2002年12月4日,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一封举报信上如是批示。
举报信的署名是“一名爱国的文物爱好者”,该信由海外寄出。
举报者自称是一名文物爱好者,经常替人鉴定文物,在文物圈里有一些名气。他和广州的展某是多年的朋友,展某长期从事一种不正当的文物生意。举报人是展某经手汉、魏、唐等文物的“掌眼人”。
2001年春天,展某从洛阳买回一批文物,请其去鉴定,他看到了两匹85公分高的五彩加蓝釉马、两匹90公分高的三彩骆驼、两头唐三彩狮子、一个三彩鸡头壶等一批文物。他一眼就认出这些是正宗的唐代文物,价值不菲。他后来听说展某以1200万元的价格卖到了澳门。
2002年11月,展某又将其带到洛阳老城附近的一栋堪称“精品文物世界”的民宅,内有汉唐文物200多件,一匹1.2米高的三彩马堪称是国宝。他研究收藏了一辈子文物也没亲眼见过如此精品,如果卖出去价值至少在5000万元以上。
展某告诉他,文物是洛阳的宋氏兄弟存放的。此次洛阳之行,他还在金水湾大酒店里与宋老大和宋老三、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缉私队队长曲某,一起吃了饭;他还去参观了洛阳市文物博物馆,但他发现宋家兄弟所私藏的文物数量和品位,远超博物馆。
回到家后,他良心不安,如果不彻查此事,国家将蒙受巨大损失。举报信的末尾,还附上了展某和宋家兄弟的电话。
白景富批示后,时任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张新枫、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张程锋对举报信相继进行了批示。
公安部刑侦局召集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斩断这条洛阳通广东的文物盗掘倒卖通道。
该案件由洛阳市公安局具体负责侦破,“12?10”专案组随之成立,专案组高峰时有200多名民警,大部分是从洛阳各县市区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