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12·10”部督大案专案组具体负责人张建岳给河南省领导写的反映材料。
省纪委查“小金库”,专案组核心成员调离
专案组的调查显示,蔡某、曲某与时任河南省纪委一名副厅级干部王某有诸多交集。
2004年3月,呆在看守所一年之久的蔡某告诉看管民警,他有重大事情要举报,只向局长张太学举报。
张太学介绍,他带着另一名民警去见了蔡某,蔡某说要举报河南省纪委的王某,王某所在部门主管洛阳、三门峡等豫西地区。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笔录和录音显示,蔡某的举报内容涉及王某的诸多方面,重点举报了1998年的交通事故“顶包案”。2011年,南方都市报记者调查此事时与王某通了电话,通完电话后不久,该记者的手机莫名被充了3000元话费。
与蔡某举报王某同时进行的是,河南省纪委开始调查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小金库”。纪委调查显示,1994年至2004年的10年间,该支队共存有总额约1600多万元的账外资金。
“这是一个体制遗留问题。当时管理不严,全国很多公安局都是这样做的。这些钱经队里的会计,都用于办案了。”李小选介绍,那个年代为弥补办案经费不足,支队成立了烟草中队、电力中队,配合两部门打击相关领域违法行为,两部门每年给支队拨50万元经费,再加上缉私罚没品的返还等,达到了1600多万。
小金库被纪委查实后,张太学被调至河南省防空办;副局长李小选听说要被双规,直接跑到了公安部招待所“求保护”,后被调至洛阳政法委任副县级巡视员;专案组具体负责人张建岳被双规时,趁看管不严跑到北京与李小选汇合。
张建岳在公安部招待所写的反映材料上说:“纪委的同志不问‘小金库’的问题,就问文物案件的进展情况,我拒绝回答。”
当年,专案组核心成员有10余人受“小金库”影响,均被调离刑警支队。可随后,纪委并没查出专案组成员有任何违纪违法问题,“小金库”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值得一提的是,省纪委调查洛阳刑警支队“小金库”时,王某正坐镇洛阳调查另一起案件;此时的曲某被借调至王某所分管部门,后得到提拔任该支队副支队长;蔡某听到专案组核心成员都被调离的消息后,矢口否认举报王某的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