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6月,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是指导博物馆全面工作的法规性文件。
《条例》明确:博物馆“是文物和标本的主要收藏机构,宣传教育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博物馆通过征集收藏文物、标本,进行科学研究,举办陈列展览,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现在看来,40年前的这个定义已经无法满足21世纪人们的精神需求了。
[请用“博物馆是____”造句]
国际博物馆协会(简称ICOM)也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并在前几个月向协会的会员国及其他相关组织发布了一项征集——为“博物馆”(Museum)重新下定义。
根据国际博物馆协会官网公布的信息,从今年四月开始,截至目前,已经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269条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