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6月,本报就以《“艺术品股票”的混沌乱局》为题,就全国各地兴起的文交所和被俗称为“艺术品股票”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乱局进行报道。去年11月下旬,国务院出台了有关整顿文交所的38号文。根据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今年2月的会议指示,今年6月30日须完成交易所整顿。
在面对号称决定“文交所生死存亡”的“6·30整顿”倒计时前,于去年在全国各地兴起的文交所表现出了迥异姿态:天津文交所仍在坚守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深圳文交所率先在全国推出善后退款方案;湖南文交所等转而推行艺术品“实物交易”,但也被质疑有换“新马甲”之嫌。
文交所与将其推上风口浪尖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将何去何从,这究竟是金融创新还是一场“博傻”游戏,仍是迷局。
6·30倒计时
有坚守交易有退款善后
“文交所市场乱象丛生,都在搞创新,结果一团乱。如果我是投资者,我也不会进。”
6月5日,中国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筹建人彭中天在广州表示,文交所市场没有统一制度就是乱。“市场的发育初期是非理性,慢慢才会找到理性和规则。”
自从去年年底开始,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以下简称“38号文”)和中宣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49号文”)后,被称作“金融创新”并饱受争议的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也开始进入了“整顿倒计时”阶段。
这个倒计时的终点是6月30日,而各地文交所对此态度也大为迥异。
作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第一代表的天津文交所,在38号文出台后,其8只艺术品价格接连3天跌停。目前,在全国文交所中继续推行艺术品份额交易的只有天津文交所和泰山文交所。
6月5日,记者登录天津文交所网站发现,所有艺术品份额交易仍如常进行。最初以1元发售价,最高曾达17元的8只艺术品的当日成交价基本已回落到1.5元以内。天津文交所网站内对于“6·30整顿”仍没有任何解释与说明,“艺术品份额交易”还是百度搜索上有关天津文交所的广告语。有业内人士透露,天津文交所已向专利主管部门提出有关“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专利申请,寻求用法律手段保护创新成果。
与天津文交所的坚守相比,另一部分文交所选择了善后退款的态度。
4月15日,深圳文交所表示愿意以购入价格回购投资者手中份额,成为全国第一家推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善后方案的文交所。此外,陕西文交所、湖南文交所也发表声明称,停止该交易所正在进行的一切艺术品份额产品发行,为发售的产品办理全额退款给投资者。
转战“实物交易”
创新模式还是“新噱头”
在“艺术品份额交易”只剩下不到30天的整顿期限之时,一种新的“实物实权”艺术品交易模式也在国内文交所应运而生。
6月5日,南方文交所以“实物实权”模式发售了岭南画家“赵少昂原创107幅中国画作品”作为其“保真保值”平台的首发产品。按照发售规则,每一件作品发售价格为8.8万元,购买必须以件为单位,一件为一份,购买107幅产品总价为941.6万元。投资者购买后,可实物提权,也可以选择存放在文交所,并在其网站上挂牌交易。
南方文交所总经理张志兵介绍,与此前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不同,现在的产品具有“保真保值”,而且是非虚拟交易,把交易的实物实权交给投资者。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曾对媒体表示,“物权交易”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偷换概念做法。他认为,如果份额化交易的艺术品真正存在交割行为,该件产品就不再进行连续交易,而是收入投资者本人手中。但目前所谓的“物权交易”份额化产品几乎都是将投资者认购的产品继续放在文交所平台上连续交易,无法实现所有权的交割,投资者仍然得到的是自己所持有的份额而非真正的艺术品。“标的物炒作之后仍然留在‘摊贩’手中。”
文交所未来
目前并没有最终定论
据不完全统计数字,全国共有60余家不同类型的文交所。以整顿艺术品交易份额化为主要内容的“6·30整顿”,是否会是全国文交所整顿的“生死之期”?
早前,郑州文交所总经理王迪曾表示:“6月上旬,各家文交所的生死就会有一个定论。”
而作为在国内较早提出文交所模式的业内人士,彭中天认为,整顿并非坏事。深圳、上海是国家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但是文交所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下的创新业态,对于新生事物不能求全责备。
对于天津文交所推出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争议,他认为艺术品暴涨的结果并没有错,真正问题在于天津文交所的一级定价体系不科学,包括产权认定、做多不做空等技术问题。“一个艺术品在市场一个月涨价17倍属于正常。一件拍卖品10分钟涨10倍在拍卖行不算什么。”
据南方文交所总经理张志兵介绍,国内的文交所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文化产权交易所,一种是文化艺术类交易所。此次整顿受影响的多是单做艺术品份额化的文化艺术类交易所。
张志兵仍认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一种金融创新,并且是资本进入艺术品的一个最好渠道。“我国38号文出来后,不是说不能做,而是要按5个步骤规范去做。我希望这只是一个暂时规定,国家法规也会说不定会改。就像股市一开始,套住很多人,大家都觉得乱,但过了十来年,股市就健康发展。”
而实际上,目前,对于文交所以及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相关部门并没有最终定论。
文交所及“艺术品份额化”相关政策解读
“38号文”
去年11月24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明确提出关于文交所的“五不得”。即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解读:这一法令被媒体与业内人士视为给此前敛财的文交所带上了“镣铐”。
“49号文”
去年12月30日,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再次明确“四不得”要求。即文化产权交易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规定进一步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严格排除在合法经营范围之外。
解读:相比“38号文”,“四不得”已经进一步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严格排除在合法经营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