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看来,书画造假泛滥大致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经济利益驱动,这是最直接的动力;二是法律的不健全和执法机构及政府的不作为。
由于经济利益作祟,造假已经波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造假已屡见不鲜,无所不用其极。为了所谓的GDP,一些环保局非但不作为,而且成了“保密局”,公布假信息欺骗公众:一方面“监督”企业减排,另一方面却默许或漠视大量工厂向地下排污,造成地下水质恶化。一个个事件曝光之后,却不见法律追究哪位领导的渎职罪。书画造假的泛滥显然与这些不良风气有关,不值得大惊小怪。况且它并不危害公众的健康,也不直接影响社会的公平。
对于产品造假的打击力度,我国远不如新加坡和泰国。因为法律的完备,新加坡没有制造假冒伪劣的空间,公众可以放心消费。街上没有霓虹灯广告,因为货真价实,不需要虚假广告。在泰国杀人不犯死罪,而贩毒和卖假药则要判处死刑。而我国医药界的乱象丛生,与法律和制度的不健全不无关系。
书画界广义的“造假”还包括制造和传播各种不实艺术信息,过度包装、炒作。书画造假虽然对社会没有直接的危害,但却关乎社会诚信。所以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对书画造假不会等闲视之。据艺术国际网报道,居顶级地位的日本艺术家和田义彦,由于被揭发多幅油画抄袭意大利艺术家ABERTOSUGHI的作品,被日本政府收回颁发给他的年度艺术大奖。随后,武藏野美术大学取消了他的教席,画展取消,媒体穷追,抨击他欺诈、称他为“日本之耻”等。
在一般公众看来,艺术神秘而又神圣。在某种意义上,它代表一种信仰或信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蔡元培说美育可以代替宗教。在尼采宣布“上帝死了”的现代社会,艺术的价值日益凸显。人们可以不相信政治,但很少有人不相信艺术。在信仰缺失的时候,艺术潜在的作用就更不言而喻。倘若艺术也造假成风,“乐坏”而“礼崩”,恐怕社会就真的不可救药了。
书画打假势在必行,它的意义远不止于使收藏家和投资者免于经济损失。
就历史的特殊性而言,书画造假泛滥还有一个原因,即与价值取向有关,这也就是国人的“好古”取向。这种取向的反映就是对临摹过度重视。这在谢赫“六法”中已有体现。临摹是学习国画的必备功夫,它也被称为“传移模写”。虽然在“六法”中它居末位,但在实际的品评中,以“传移模写”见长的画家却都赢得了很高的位置。在谢赫看来,袁蒨“志守师法”,但却比其师陆探微“高逸”;袁氏作品虽无创新,但“和璧微瑕”,仍可价值连城。
“传移模写”是书画创作的重要途径,“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不通过“传移模写”都无法实现。历代画家在这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北宋画家郭熙尽管曾经批评“今齐鲁之士惟摹营丘,关陕之士惟摹范宽”,但他也以临摹古画为人生一大乐事。明末以降,绘画强调临仿,对“元四家”心摹手追,并以临仿取代创作。“四王”之一的王原祁甚至标榜“愿闻子久些许脚汗气”。画家如此,书法家更甚——他们往往要在临摹上投入半生乃至毕生的心血。
临摹功夫换一个角度说也就是造假功夫。米芾和张大千都是临摹高手,也是造假高手。史载,米芾从友人手里借来一幅画,他用自己临摹的作品代替真迹还回去,对方居然没有察觉。大千造假,至今真假莫辨,很多传世石涛画作就出自大千之手。一次在美国参观展览,他看到一幅“石涛”的画,不禁得意忘形,大声喊道:“这幅画是我作的!”收藏家王季迁连忙上前捂他的嘴,告诉他在美国作假画是犯法的。幸亏周围的美国人不懂汉语,否则他就“摊上大事了”。看得出大千对于自己的临摹水平是如何得意,恐怕他平生最得意之事莫过于此,似乎比创造“泼彩法”还刺激。
书画对临摹的重视,无形中培养了一批造假高手。临摹也需要精湛的水平。出于对临摹功夫的钦佩,人们对造假也持宽容态度,尤其名家的作假。由此也就不难想象大千为何自鸣得意,并以此啸傲江湖。当然,客观地讲,是否有人作一个书画家的假往往是这个书画家成功与否的标志。
我认同许德民先生的观点:“艺术的抄袭、剽窃与模仿,和教学的临摹、临帖应该区分开来,是关键。作为学生学习作品可以谅解,但是作为艺术家的主创作品,就不可以原谅。就这一标准,恐怕要让中国的许多当代艺术家汗颜!”岂止如此,大部分书画家都应该无地自容。他们虽不模仿、剽窃西方人,但却堂而皇之地模仿、抄袭古人,还美其名曰“捍卫传统文化”!
西方艺术家虽然也重视临摹,但更重视创新,他们以“像古人”为耻。虽然在现实中“吃人嚼过的馍不香”,但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吃古人嚼过的馍,而且嚼得津津有味。以假乱真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境界。
临摹是创新必不可少的步骤。但实践证明,临摹水平高不一定创造力就强。顿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