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人员、辅导员
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是否达到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符合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的进入考试考核名单。
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名单将在学院人事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八、考试和考核
(一)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创作及科研能力的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学校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基础知识。
2、创作、科研能力考核
由学校科研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创作、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举办成果展览(史论、公共课及工程技术类除外),进行量化评分。
3、试讲
由招聘部门、人事处、教务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进行试讲。
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考试考核成绩=专业能力测试×30%+创作、科研能力考核×30%+试讲×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