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素期,翘头是线脚、铜饰、锼挖、攒斗之外的又一种特殊的修饰。数几百年前的明式家具光素器,在简洁之中亦尽力追求繁复之效果。此案多出的翘头就表明这一点。翘头是古代家具最别出心裁的设计,它是光素家具所有构件中,唯一没有力学功能的,这点非常重要。它最直接地表明,明代人制作家具时,注重纯粹的形式之美。
还有另一种说法,认为翘头是古人在案上展示书画手卷时,用以阻止卷轴在案的两端滑落。这应该不合实际,固然有小型的翘头案,但案子越大,翘头越多。大翘头案三米有余,它们形体笨重,多用于宗教、宗法事务,展示家族排场。其上日常多摆放不宜经常搬动的器物。多数闷户橱都有翘头,没有翘头的只占极少数,它们一般长度不足两米,也无展卷的便利。
从设计和审美传统看,翘头将中国古建筑反宇挑檐“翼然而飞”的风范移用于案、橱上,它的功能是把人的视觉引导向上,从而打破宽大的案身、橱身的沉闷感及沉重感。所以说,案子越大,越需要翘头。中国古代建筑为大屋顶式,上翘的飞檐使原本视觉上屋顶的沉重感得以改观。“这种屋顶全部的曲线及轮廓,上部巍然高耸,檐部如翼轻展,使本来极无趣、极笨拙的实际部分,成为整个建筑物美的冠冕,是别系建筑所没有的特征。”
文学作品方面,春秋时期《诗经》中有“如鸟斯革,如翚斯飞”之句,宋代欧阳修《醉翁亭记》则有“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之语,都是对反宇挑檐建筑形式的表述。明清案、橱装有翘头,亦是一脉相承的空间意识。建筑、文学、家具,三者一言以蔽之:唯美。它没有力学和其它功能,作为卧房家具,能在早期明式家具中创造这种唯美的形式,我们应该克服对卧房家具的偏见,为它“美的冠冕”鼓掌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