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创作不是艺术表演
书画家用以为人民服务的是他们的作品,而不是作品产生的过程。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动态艺术通过表演和时间的推进展示创作成果,而美术、书法、摄影等静态艺术则是通过作品本身来展示创作成果。这两类不同的艺术形式,从创作到作品,到展示的方法、欣赏的环境都有很大区别。令人不安的是,浮躁的笔会将这个界限混淆了。在一些笔会上,书画创作和各类演出混合在一起,成了节目作秀。而笔会上的书画创作本身也成了视觉效果并不理想的肢体情境演出。
中国书画创作过程的现场展示,最大的弊病还在容易引起误解,让观者认为中国书画就是现场这短短几分钟里毛笔挥动的几下子,而忽略了书画家积年累月的苦功和艺术领悟,以致对中国书画的艺术价值造成广泛的损害。在将劳动付出和作品经济价值直接挂钩的西方,人们认可的是要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创作的作品。面对几十分钟一幅的国画、十几分钟一幅的书法创作展示,西方观众也许会礼貌地称赞“神奇”、“不可思议”,但是如此短的时间里,寥寥几笔创作的作品也能值那么多钱,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在国外举行这样的“笔会”,本意是传播中华书画文化,却因做法不当,弄巧成拙。中国书画是建立在海量身手练习、心灵领悟基础之上高度浓缩的艺术,本来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哲学意蕴。在这种表演中,却成了无足轻重、投机取巧的雕虫小技。
有的观点认为,“笔会”是书画家为人民服务的最好形式,是贴近群众的身体力行。笔者不敢苟同。是否参加笔会不能成为书画家的创作是否为人民服务的标准。为人民服务,书画创作应是全心全意、一丝不苟加上精湛的技艺构成的作品。匆匆一挥而就的敷衍应酬之作,能说是“为人民服务”吗?
书画家是书画作品的生产者,而不是表演书画的演员。书画家服务人民群众的方式就是要提供优秀的作品,让作品像人民群众日常所需的所有产品一样,规范地进入市场。书画家提供优质的产品,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依法纳税。消费者则根据自己的喜好,购买艺术品,欣赏,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