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化斗彩鸡纹杯
明代陶瓷发展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景德镇成为全国制瓷业的中心。在宋、元制瓷成就基础上,早在明初,为满足宫廷日常生活、祭祀活动、内外赏赐或官办贸易活动对瓷器的巨大需求,朝廷就在景德镇建立了专烧宫廷官府用瓷的官窑(文献称“御器厂”或“御窑厂”)。生产御用瓷器的官窑,无疑会占有景德镇最好的制瓷原料,拥有最优秀的工匠,且烧造不计工本。据清康熙《浮梁县志·陶政》记载,明代景德镇御窑厂内分工精细,设有“大碗作、酒锺作、碟作、盘作……西碓作”等23个作坊,有工匠三百余人。官窑平时由饶州府的官吏管理,每逢大量烧造,朝廷都会派宦官到厂督陶。终明一代,景德镇官窑受命烧制了数量巨大的御用瓷器,如《大明会典》卷一九四的记载,宣德八年(1433年),为满足尚膳监的需要,一次就要烧造龙凤瓷器四十四万三千五百件,又如成化年间御窑厂“烧造御用瓷器最多且久,费不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