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邗江法院公布一起古董交易典型案例。市民老刘买古董却买到了赝品,找到卖家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到邗江法院起诉。记者了解到,古玩交易一般 为口头、现货交易,对质量通常没有明确约定,也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常标准,出现了问题该如何维权呢?
纠纷
淘古董却买到赝品
买家打官司索赔
市民老刘是个古玩迷,去年初,经朋友介绍,他来到了扬州另一位收藏爱好者老宋的家里,准备淘几件宝贝。最终,老刘选了7件宝贝,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双方以2万块钱成交。
收藏界的宝贝真真假假让人眼花缭乱,所以不少藏友往往就抱定了,不管真假,只要自己喜欢就行,收藏就是图个乐子。老刘也曾抱着这样的心态,但是 他还是决定要去鉴定一下真假,这样会更放心。不久,他找专家对7件宝贝进行了鉴定,结果让他傻眼了。经专家鉴定,他所购买的周筱松(晚清民国初江西景德镇 瓷绘画家)款瓷器笔筒、大清道光14年款瓷器砚台、同治年制人物瓷盘、民国竹雕笔筒4件“古玩”是赝品,为现代仿制的工艺品。
老刘越想越气,觉得老宋这是故意骗他,就找到老宋,让他退货、退钱,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后经派出所调解未果,老刘起诉至邗江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老宋赔偿其损失1.1万元。
反驳
卖家不承认作假
索赔1毛钱精神损失费
被推到了被告席上,老宋更是一肚子气,他觉得自己很委屈。
老宋说,他也并非专门从事古董生意的人,老刘从他这里购买的古董均为祖传或私人收藏,他不能保证所有古董都是真品,而且双方的交易,是老刘主动 到他家仔细挑选的,也是经过多次协商、自愿达成的价格,而且买到赝品,按照圈里的规矩就要自己承担这个后果。反过来说,如果老宋卖掉的古董,没过多久就升 值了,那么他也不会去找老刘要钱,这都是规矩。
老宋表示,他不存在虚假陈述、欺诈,“原告称我欺诈,应当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0.1元”。此外,老宋还对1.1万这个价格有不同的看法,他 说,老刘从他家购买古玩11件,其中7件为买卖,4件为赠品,是打包购买,没有对每件古玩具体议价,对老刘主张4件古玩价格为1.1万元不予认可。
另外,在法庭上,老宋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如果老刘要取消交易,应当全部退回11件古玩,而不是将值钱的古玩留下,不值钱的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