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查扣花梨木现场
国际旅游岛商报
6月16日,本报以《花梨木真能“缩水”8年减轻1389斤,至少损失800万元》为题,详细报道了2006年5月26日和2007年5月26 日,当时的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两次查扣总重量为4180斤的花梨木,这批经过两三年风干的花梨木,移交到了海口市林业局林政处位于灵山镇的一家隔离 苗圃后,在2012年12月准备拿出来拍卖时,发现竟然少了1169斤。文章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不少读者打电话希望继续跟踪报道,全国65 家网站进行了转载,百度搜索量三百余条,今日头条阅读量达到877908人次。
林业局干部疑惑
涉嫌非法转移花梨木造成损失800万责任谁来担?
“查遍所有林业法律法规和海口市市委市政府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一个理由需要转移两批查扣的花梨木。”时任海口市林业局副局长、现任海口市扶贫办 公室副调研员郑大威说,查扣的4180斤花梨木,存放在原海口市木材检查站的合法仓库内,三年都没有出现丢失被盗,理应不需要转移,可以直接处理拍卖。郑 大威说,要转移查扣的花梨木1980公斤,违规之一是没有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即使召开局务会议通过,也必须上报海口市政府同意后才能转移,因为毕竟这 批花梨木涉及到800多万元,不是哪一个领导就能擅自拍板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