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示戈头各部的名称%u3002_b
图1、商早期南阳独山玉玉戈,偃师二里头遗址出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藏%u3002_b
河南邓州 许满贵
《淮南子·原道训》:“禹知天下之叛,坏城平池,散财物,焚甲兵,施之以德,海外宾服,四夷纳职,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玉帛:玉即玉;帛为丝织品。二者皆为进贡之上品,引申为重修于好,相互礼尚往来的意思。干戈:兵器,借指战争或者争斗,比喻使战争转变为和平、友好,故有“化干戈为玉帛”之说。
早在4000年前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就有玉戈出土,作为非实用性的礼兵器,其后流行于商、周两代。因玉质坚脆,无法将玉戈用于实战搏击,大量出土的玉戈无使用痕迹,可知商周时期的玉戈应是一种仪仗器(戈头各部分构架名称如图1所示)。
玉戈的形制演变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二里头文化期和早商二里岗期。此期玉戈的特点为尺寸普遍较大,一般在30厘米左右。第二个阶段为殷墟时期即商代晚期,玉戈尺寸变小,殷墟前期的尺寸多在15至20厘米;殷墟后期长度在15厘米以内,小的仅4至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