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对文物的合理利用,一方面能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身其中,并最终形成市场化的价值投资路径,从而减少了“文保”对公共财政的过度依赖;而从另一方面说,将更多文物呈现在世人面前、融入真实的社会生活,这也相当于是将文物置于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这对于文物自身的保护也是一件好事。事实上,对于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绝不仅仅是公共部门的职责所在,更离不开现代商业社会的供养。当保护得当的文物能给各方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那么势必会有更多人有兴趣投身其中,这是一个正向的循环。
当然了,对于各种不可移动文物,既要用起来,更要用好了。这就要求,相关公共职能部门,能够以更为精细化的分类管理、更为科学化的评估体系、更为有效率的风险控制机制,来针对不同文物展开有差异化的开发利用。“对原有功能已经完全丧失的,主要以原貌展示为主;对原有功能依然存在的,在保护的同时延续其原有功能;对保存状态较为脆弱的文物,研究核定游客承载量;对文物保存状况较好且有条件的,进一步丰富其利用内容和形式。”要知道,只有合理适度、有条件地利用文物,才能真正实现在利用中保护好文物的美好初衷。